鴻茅藥酒:豹骨使用合法,去豹骨研究已11年

整理丨Яна

來源丨公共食談(ID:ggst01)

鴻茅藥酒今天下午發佈“企業自查整改報告”,但很多質疑並未能提供充分的證據和數據解釋說明。

鴻茅藥酒:豹骨使用合法,去豹骨研究已11年

比如,對於關於豹骨使用問題的質疑,鴻茅藥酒是這樣回覆的:鴻茅藥酒中“豹骨”的購買及使用符合法律法規。生產過程中,物料平衡符合要求。並在2007年啟動了鴻茅藥酒中去豹骨研究工作並完成了藥效學對比研究實驗。

鴻茅藥酒:豹骨使用合法,去豹骨研究已11年

鴻茅藥酒:豹骨使用合法,去豹骨研究已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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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豹、雪豹、金錢豹無一例外都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雲豹、金錢豹屬於瀕危動物,雪豹屬於極危物種。據國家林業局中國重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局顯示我國豹的數量僅存3310只,雲豹僅存2600只,雪豹的總量為2000-3000只左右。

鴻茅藥酒是如何解決豹骨來源問題的?

可能性1 鴻茅藥酒這12年來一直在消費2006年以前的庫存,按比例幾乎不可實現。

可能性2 鴻茅藥酒非法採購豹骨。考慮到其巨大的消耗量,也很難想象。

可能性3 鴻茅藥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擅自修改加工工藝和流程,未使用豹骨。

如果真相是第3條,那鴻茅藥酒這些年來一直在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注意是藥品而非一般商品),且數額巨大,已經涉嫌違法犯罪,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接受法律制裁。

此外,按照《國家林業局公告豹骨標記》規定: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凡生產、銷售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藥及規格包裝的豹骨粉全部實行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制度(以下簡稱“專用標識制度”),標記範圍如下:

(一)有關企業利用豹骨生產並已獲國家藥品標準的中成藥。

(二)2006年1月1日以前(不含1月1日)其他生產、銷售單位現有庫存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藥及規格包裝的豹骨粉。

在鴻茅藥酒的外包裝上應該有如下標識中的一種:

鴻茅藥酒:豹骨使用合法,去豹骨研究已11年

△ 舊標(左)新標(右) 然而,鴻茅藥酒瓶身並未使用專用標識已經,或已違反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對此,本次鴻茅藥酒發佈的報告中也並未進行說明。

如果不能將豹骨的來源、使用量、相關標識情況解釋清楚,僅僅輕描淡寫的一句“合法合規”,恐怕不能令人信服。此後鴻茅藥酒方面是否會單獨就此問題進行回應,健識君將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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