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通海一男子製作八萬假幣獲刑十年

人民網昆明5月26日電 近日,雲南通海法院審結一起偽造貨幣罪案件,判決被告人錢某某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被告人錢某某今年21歲,因經不住金錢的誘惑,於是通過某電商網站購買來打印機、紙張、油墨、電腦等工具,在出租屋裡製造假幣,開始了他的“發財”之道。

為了讓偽造的貨幣能夠更加逼真,錢某某還通過某違法QQ群獲取技術支持,在群裡交流學習製造假幣的技術,然後再利用電腦和打印機經過裁剪、排版、調色、按壓橫紋、印刷等步驟,製作出一張張假幣。製造的假幣面額為100元、50元、20元不等。

2017年12月22日,錢某某在製作假幣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並查獲了疑似假幣804張,總面額80040元,查獲的作案工作還有防偽紙、打印機等。繳獲的疑似假幣經中國人民銀行通海支行鑑定:疑似人民幣為機制假幣,製作方式為偽造。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錢某某偽造假幣數額特別巨大,侵犯了國家貨幣管理制度,已經構成偽造貨幣罪,依法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經綜合考慮該案被告人錢某某的認罪態度、犯罪的事實、罪名、情節等因素,法院依法判處錢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李發興、陸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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