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18-07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并经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36个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016年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与员工签署了《员工股票收益权捐赠协议》(以下简称“捐赠协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6-006)。根据《捐赠协议》:员工通过持股计划接受张长虹先生捐赠的股票收益权、参与持股计划并获取相关收益,不需支付资金对价,但需按获赠股票收益权份额承担赠与人因赠与行为可能引起的后续相关税费及员工因获赠而产生的个人部分相关税费。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获赠股份数量披露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张长虹先生向参加对象赠与公司股票8,804,000股所对应的收益权,占张长虹先生现在持股总数的1.2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该赠与行为仅针对股票收益权,不会导致二级市场股票出售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等情形出现。

在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之日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股票收益权处置规则,并对员工进行分配。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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