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未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5月29日上午9時,諸暨市檢察院舉行了“未檢工作主題開放日暨新聞發佈會”。

諸暨未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諸暨未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會議彙報了2015年以來諸暨未檢在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護方面的工作情況。2015至2017年,諸暨檢察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38件62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9件478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益案件119件147人。總體來看,近幾年諸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正在逐年減少。在辦案過程中,諸暨檢察院積極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所蘊含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在未成年人特殊群體的犯罪懲防與權益保障方面,堅持將保護開展在前頭,將矛盾化解在源頭,將風險防控在萌芽,著力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未檢工作品牌。主要做法如下:

(一)傳承人本理念,注重保障未成年人權益

1.踐行“少捕、慎訴、少監禁”原則。從未成年人的身心特殊性出發,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未成年人犯罪逮捕、起訴標準,加強逮捕、起訴必要性審查。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總體下降趨勢的情況下,不捕率從2015年的20%上升至到2017年的58.7%,不訴率從2015年的13.9%上升至到2017年的23.5%。在工作中試行未成年人人格甄別機制,建立不捕、不訴告誡制度,根據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險性和教育改造難度,實行寬嚴分流,有的放矢地採取法律措施和幫教手段。自2016年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已對53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了人格甄別,通過甄別對27名涉罪未成年人不予批捕、20人不予起訴,均未發生脫逃等妨害訴訟行為或者重新違法犯罪。

(二)尋求社會支持,構建群策群力的矯治幫護體系

1.建立“家居式”觀護基地。聯合共青團,在社會工作者中招募熱愛青少年司法社會工作、具備相應能力素質的人員,組建“檢馨”青少年司法社工服務隊。在具備一定基礎設施條件的村、社區建立未成年人觀護幫教基地,通過幫教基地和司法社工相互配合,就近幫助矯治涉罪未成年人。通過組織開展去標籤化的公益勞動、法治教育等活動,使未成年人在熟悉的環境中體會到社會的關愛和正能量,促使其早日迴歸社會。

2.探索“訂製式”幫教機制。綜合研判個案情況、人格特點和矯治資源等,從心理、行為、身處環境三個維度,根據涉罪未成年人的特點量身定製幫教方案。如對在校生,幫教方案側重培養其責任感,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對社會青年,側重增強勞動技能、鼓勵其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培養社會責任意識等。2015年以來,已成功對26名未成年人開展附條件不起訴幫教,經後期回訪,均能融入社會,走入正途,無一人重新犯罪。

3.採用多樣式的幫教手段。依託農村網格化管理制度,對相對不訴、刑期執行完畢的未成年人開展“跟蹤式”幫教,消除再犯罪可能。依託專業幫教團隊和幫教基地,對處於考察期內的附條件不起訴人員,開展“介入式”幫教,確保其能迴歸社會。聯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門,對社區服刑未成年人開展“監督式”幫教,提升社區矯正效果。如我們對少年犯吳某某跟蹤幫教十年,從少管所的探望教育,到假釋期的談話談心,再到刑罰執行完畢後的關愛幫扶,如今吳某某已成長為年營業額千萬元的電商經營戶。

(三)把握預防核心,源頭防控未成年人犯罪風險

1.積極參與社會治理。認真做好辦案的“後半篇文章”,針對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被侵害的多發領域、執法司法的盲點和“淺水區”,通過未檢白皮書、檢察建議等形式,加強情況研判和風險預警,有針對性地提出強化特殊司法保護的有效措施和建議,為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如在辦理肖某某等人強迫勞動案中,發現部分企業使用童工問題,遂提出加強檢查、禁用童工、保護未成年工人合法權益的建議,並促使人社部門對全市中小企業開展專項檢查活動,規範了企業用工問題。

2.積極做好法治宣傳。針對校園欺凌、校園裸貸、性侵等社會高度關注的重點問題,組織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開展中小學生自我保護、拒絕校園裸貸等法治宣講主題課。三年來,共巡講50餘場,覆蓋學生人數超過3萬人。此外,聯合公安、教育、司法、交通、衛生等單位,通過錄製法治微課,參與組織“我快樂、我成長”大型公益演出活動等未成年人喜聞樂見的方式,提升法治宣傳效果。

3.積極開展關愛服務。針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司法保護相對薄弱的問題,諸暨檢察院特別成立“檢馨”志願者服務隊,聯合民政、教育、流管、紅十字會、心理衛生協會等單位實施“情感依戀關懷項目”、開展“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留守兒童專項行動等。自“檢馨”志願者服務隊成立一年多以來,每週如期開展志願服務,在關愛幫扶的同時,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教授情緒管理、壓力釋放等心理學知識,讓留守兒童感受檢察關懷。

黨的十九大開啟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新的征程,諸暨未檢將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主動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融入新時代發展新要求,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對民生福祉的期盼,為加強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護、推動諸暨“兩個高水平”建設作出檢察機關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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