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內醫生的宿命

—— 賀濱/文

此事一經公佈,即在行業內引起軒然大波,很多人認為處理過重,主管部門的處理並非依法依規辦事,而有長官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嫌疑,還有人認為上班時間看手機很正常,輿論對當地衛計委的口誅筆伐持續發酵,但當地衛計委似乎很不以為然,包括相關人員實名的處理決定,仍可以在政府網站看到。

體制內醫生的宿命

其實這件事並沒有什麼不正常之處,這就是體制內醫生的宿命,不值得大驚小怪,原因請看以下分析。

這兩位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玩手機”的具體細節並未公佈,但“玩手機”和“看手機”應該是有區別的,當地衛計委既然已經調查核實了相關事實,並作出瞭如此嚴厲的處罰,那就應該不是“看手機”那麼簡單的事了。

顯然,“上班時間玩手機”是一種錯誤的行為,被舉報或投訴,當事人受到處罰也應該是合理的,但處罰的程度和程序也需要有依據,當地衛計委作出的處理,似乎在這兩方面都存在一些瑕疵。

首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那麼,這個玩手機的錯誤是否超越了可以“警告、記過、降低崗位或者撤職”的程度?似乎是值得商榷的。

然而,我們如果要看清這件事背後的真相,追問這種處理的結果是否正常,就不得不關注這幾位被處罰者的身份:“正式在編人員”。

所謂正式在編人員,就是我們常說的“體制內員工”,這在多數行業早已近乎絕跡的物種,至今仍在頑固堅持計劃經濟和行政化管制的醫療、教育等行業普遍存在,而輿論批評的基礎,也多基於市場化契約關係和法治觀念,但可惜在中國特有的事業單位管理制度中,這些基礎可能並不存在。

體制內正式在編人員,是“吃官飯的”,這個身份隱含著(在薪資之外)超越其他市場化身份人員的、更高的社會地位、待遇和保障,比如退休金更高,比如工作更加穩定和有保障等。

然而,這些超越普通人的特權,並非源於平等的契約,而是源於官僚體系的“賜予”,且暗含管制,這就導致了體制內人員和官僚體系之間,並非平等的契約關係,而是不平等的人身依附關係,並在很多方面超越了法律的規範。

在編人員與單位簽署的是聘用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一般不受勞動法管轄,事業單位員工如果認為單位對自己的處理不當,或違反雙方約定,也很難起訴到法院,法院可能會以“單位內部事務”為由不予受理,而市場化機構的員工在遇到不公正對待時,就可依據勞動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和合同法對僱主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正式在編人員遇到河南靈寶市衛計委這種處罰,並不奇怪,因為這些體制內員工在進入體制時就已經享受了超越普通人的特權,同時也讓渡了自己的部分權利,並默認接受單位在法律規範之外的行政管制。

對市場化機構來說,很少會有哪個管理者會蠢到這麼幹,否則很可能會失去有價值的人力資源,而在官醫體系中,醫生並非人力資源,而往往是被物化了的工具,享受著工具的保障,並接受著工具的待遇。醫生既已享受了“穩定”和保障,以及超越普通人的特權,就理應接受這種處罰方式,這很正常。

只要行政化的編制管理制度不改,類似的事情就必然會持續存在,而體制內醫生既要抓著編制特權不放,又想享受契約關係中正常員工的待遇,這不僅不合理,而且太貪心,也是不大可能實現的。

這就是體制內醫生的宿命。

如果想改變這種宿命,只有放棄編制,擺脫“單位人”的身份,像其他正常行業從業者一樣,做一個可以自由選擇如何執業的“自由人”,即自由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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