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文: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6月1日,广西司法厅党委研究部署办好“新时代司法行政讲习所”

,形成重要的政治理论学习阵地、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平台和重要理论阐释平台、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大课堂。要求全区司法行政各级领导带头学思践悟,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深刻内涵,以学习实践具体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6月2日,广西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林金文在《法制日报》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发表署名文章《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讲习所今日全文刊载,以供学习交流。

林金文: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林金文: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林金文: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林金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行为规范。

1949年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二十八年浴血奋斗,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毛泽东同志亲自参与下完成起草,并在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一部开创先河的社会主义宪法由此诞生。此后,我国又先后于1975年、1978年、1982年制定三部宪法,现行宪法就是1982年宪法。

唯物史观认为,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由美国制宪会议于1787年制定和通过,至今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了27次修改。法国是制定和修改宪法最为频繁的国家之一。自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法国制定过包括《雅各宾宪法》《人权宣言》《戴高乐宪法》等14部宪法,其中《戴高乐宪法》沿用至今,亦经过I960年、1962年、1963年、1974年、1976年等多次修改。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也是如此,自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以来,宪法一直处于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中。现行1982年宪法也已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4次修改,共通过31条修正案,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2004年我国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出现许多重要的、深刻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迫切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2018年1月,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明确提出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必须贯彻的四项原则,为宪法修改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此后,全国人大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全会审议。2018年3月,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全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方面。这些重大修改,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其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国家指导思想,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把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写入宪法总纲部分,使我国国体的表述更加科学、更加全面,为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宪法依据,也能够有效抵御西方不良宪政思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渗透和干扰。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切实肩负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尚。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法治中国建设新的里程碑,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宪法的权威在于信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信仰的前提在于学习,实施的基础在于掌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宪法精神和宪法权威在八桂大地落地生根。

二要发挥 “头雁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宪法,更加注重发挥宪法重要作用,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亟需发挥 “头雁作用”,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带头学习、认真领会、努力掌握宪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进而带动全社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要带头尊崇宪法,同一切违背宪法、削弱宪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带头学习宪法,不仅学懂弄通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还要结合中央精神学、结合工作实际学;带头践行宪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宪法宣传取得实效。

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做强做优公共法律服务,狠抓宪法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把宪法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体法治宣传实践活动,营造尊崇、学习、维护、运用宪法法律浓厚氛围。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对象普法,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结果运用。聚焦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推动媒体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多层次、全覆盖、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为抓手,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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