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迎来一大波利好!

人社部近日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多项举措,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迎来一大波利好!

1、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

2、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3、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4、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事业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报告》规定,2018年将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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