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100萬,我想給他買保險

" 一朋友欠了我100萬跑路了,看樣子是還不上了,我能不能給他買一份150萬的人壽保險,受益人寫我?

這樣起碼等他shi的時候,我能拿回這筆錢 "

可憐被朋友坑苦的人,不知道是第幾個有此念頭的債權人了……

朋友欠我100萬,我想給他買保險

今天曉雪就來說說這個話題。

這個操作涉及到下面兩個問題:

1)朋友欠我錢,我能不能為他投保?

2)我能不能成為朋友保單的受益人?

朋友欠我100萬,我想給他買保險

1、朋友欠我錢,我能不能為他投保?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12條的規定: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保險法》第31條則規定了什麼叫“具有保險利益”

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撫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4、與投保人有勞動關於的勞動者;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視為對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

從上面《保險法》條款上來看,只要對方同意,我們是可以為朋友投保的。

但是,實際上保險公司的投保規則比法律更嚴格,只有前面4種情況可以投,也就是說我們不能為朋友買保險

朋友欠我100萬,我想給他買保險

2、我能不能成為朋友保單的受益人?

“ 不能以我的名義為朋友買保險,那跟朋友商量一下,以他自己的名義買,錢由我出,受益人寫我,總可以吧?”

在我國《保險法》中,只有當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勞動關係的時候,有要求受益人必須是被保人的近親屬,其他情況沒有對受益人做出限定;

從實際操作中來說,如果朋友是被保人,只要他填寫額外補充說明,並簽字同意,我們是可以成為他保單受益人的

不過,表高興得太早……

其一,投保時會有財務問卷調查,作為一名債務纏身的人,他是沒法投保大額保單的。

其二,他作為被保人有權修改受益人,即使某個時候寫上你了,後面也隨時可以改,而且不用經過你同意。就算扣押保單合同也沒用,他拿身份證就可以辦理,這是保險對被保人權益的保障。

這一點可真是太不令人放心了……

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節奏哇~

怎麼辦才好呢?

如果對方真跑路找不到人,或者懷疑他資不抵債,還是到法院起訴,調查他名下資產,申請對他的財產進行保全,防止財產轉移,盡力挽回損失,比較靠譜。

發生這樣的事好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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