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通報3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問題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基層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近日,市紀委通報了3起典型問題。

1、嶧城區公安分局底閣派出所原副所長邢振江收受轄區內一賭場組織參與者劉某某29800元,為該團伙充當“保護傘”。邢振江將舉報賭場的相關信息、公安機關開展清查行動的相關信息透露給劉某某,使其躲避檢查。邢振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滕州市鮑溝鎮東石廟村黨員、滕州市利國裝載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傳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非法帶車為業,實施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王傳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市中區永安鎮薄板泉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劉濤、永安鎮政府原工作人員劉帥因瑣事糾紛,糾集多人與他人持械聚眾鬥毆,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劉濤、劉帥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通報要求,全市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牢固樹立遵紀守法的底線意識。各級黨組織要把掃黑除惡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精心組織、周密實施,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攻堅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的重要內容,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地區、行業和領域;與政法機關協調聯動,做到紀法銜接、協調推進;對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期間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從嚴從快處理;對有黑不打、有惡不除的,嚴肅追究責任,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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