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勞動人事爭議三方聯調中心半年為職工挽回損失1168萬餘元

“把一盤死棋下活了”

職工小江在工作中不幸受傷,經鑑定,被認定為三級工傷,小江據此要求企業支付工傷賠償共計50多萬元。

小江所在企業規模很小,若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提出的50多萬元賠償,企業只能關門。而小江來自雷州半島的偏遠農村,一家人都指望他賺錢養家,若拿不到錢,這個家將難以為繼。

雙方都沒有退路。

廣州工會法律服務律師團歐陽鋒律師來到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三方聯合調解中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企業先支付21萬元,其餘款項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31個月內全部結清。“這意味著把一盤死棋下活了,企業可以繼續經營下去,並有能力支付勞動者的賠償;勞動者每月獲得一筆賠償,一個家庭可以生活下去。”歐陽鋒說。

2017年11月,在市總工會的大力推動下,廣州在全省率先設立勞動人事爭議三方聯合調解中心(以下簡稱三方聯調中心)。截至2018年5月中旬,全市三方聯調中心共調解案件386件,調解成功210件,成功率達54.4%,為職工挽回經濟損失1168萬餘元,創造出令人刮目相看的維權“加速度”。

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近年來,廣州加快了“殭屍企業”出清重組、淘汰落後產能和企業環保專項整治等工作進程,勞動爭議呈高發多發態勢,特別是“互聯網+”、快車、快遞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大量湧現,對預防、調解和審理勞動關係領域新型疑難爭議提出新的挑戰。據統計,2017年,僅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一端審理結案的案件就有3.92萬件。

為探索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新途徑新模式、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市三方聯調中心於2017年11月1日正式啟動。

隨後,全市各區三方(人社局、總工會、企業聯合會和工商聯)聯合調解中心相繼於2017年底掛牌成立。市總委派百餘名工會律師進入三方組建的調解員庫,為職工提供法律諮詢、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調解等法律服務。

三方聯調中心設在市、區兩級仲裁院。當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院即徵求當事人的意見,若同意調解,便委託三方聯調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成功,則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協議書,並經雙方當事人同意送仲裁機構置換調解書。仲裁機構出具的調解文書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如不執行,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若不同意調解,或者調解不成功,案件則進入“一裁兩審”程序。

最多15天,案結、事了、人和

廣州市總相關負責人介紹,實踐證明,與法定的“一裁兩審”程序相比,調解的時間成本、訴訟成本最低,最多15天即結案。如果走完“一裁兩審”程序,一般需1年以上時間,若聘請律師,還需支付不菲的律師費。對於等著救命錢、生活費的職工以及資金週轉困難的企業來說,調解可以快速、簡便、經濟地解決糾紛,使當事人省心、省時、省錢,還可以節約司法資源。同時,調解減少了訴訟程序的對抗性,促進雙方互諒互讓,有利於維護雙方當事人的長遠利益和友好關係。另外,調解協議以合意為基礎,更易為當事人所接受和自願履行,可避免執行中的困難。

“很多人對調解有誤解,以為調解就是犧牲職工的利益。其實不然。調解一般會通過迂迴如分期付款等方式,既維護了職工權益,又保證了企業正常運轉。這是走司法程序很難達到的效果。”參與了數起案件調解的歐陽鋒對三方聯調很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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