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教會內的生活

初期教會內的生活

公元初期的三百年,分散在各地的地方教會,他們和整個教會的關係是怎樣的。我們無論從什麼角度觀察初期的教會,發現它有一個顯著的特徵,那就是,教會是一個集體的組織、社會性的組識。在聖教會內,信仰耶穌基督的教友,絕對不是孤獨的個體,他是屬於教會的一份子,他也是一個整體的元素。基督的教訓固然是對每一個人而頒發的,以每一個人為對象,基督同時也把每一個人團結成為一體,以祂的聖愛將眾人團結成一體。基督的救恩,為自私自利的人、為那些對自己的弟兄漠不關心的人,是不發生效力的。我們非但希望自己得救,同時應當幫助別人得救。

教會,指的是“由基督而來的團體”。這個名詞,按希臘原文的意思是指“集會”而言。不過這並不指臨時的集會,而是固定性的團體組織。聖保祿宗徒指出,教會這個名詞,包含有四層的意義。第一層是,信友的集會。第二層是信友的團體。第三層是,教會是基督永常臨在的證據。第四層是,在天國,教會是基督所救贖的諸聖團體。這樣,教會是基督徒的團體,與其他任何團體有基本上的差別。它不是猶太式會堂的團體,因為在猶太會堂裡,他們是按著自己的籍貫、宗族關係、社會地位而集合,教會也不是外教人互助團體,也不是某種神秘宗教的團體,基督徒的教會是一個現實的團體,獨一無二的團體。

在任何地方,只要有基督徒,就設有一個團體、一個教會。原則上,每一個城市都有一個教會,但是,每一個城市中,只有一個教會,這一點,是基督徒的教會團體與猶太式的會堂團體不同的地方,這一點也是基督徒的教會與崇拜其他神衹的團體不同的地方。分散在每一城市附近地區的基督徒,都隸屬該城市的教會。例如,聖依納爵有時候自稱為安提約基主教,有時候也自稱敘利亞主教,就是這個緣故。為了避免在教難時期內,某個地方教會受到打擊而無法與其他地方取得聯絡,各地教會都有嚴密的組織,到了緊急時期,可以獨立生存,各地教會內都有自己的領袖、有他的神職班、健全的經濟制度、地方性的社會福利事業,甚至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有他自己的習慣和禮儀。這些,只是從橫的方面而言。至於各地教會彼此相互間的關係而言,假若從縱的方面而言,教會是從上而下的,各地教會都直接隸屬唯一的最高領導機構,也就是羅馬聖教會。羅馬教會的地位,在各地教會之上,各教會也都隸屬於羅馬的統治,否則就是裂教,就是自絕於基督的聖教會。

初期教會內的生活

初期信友對於教會的組織方式,認識得很清楚,他們堅決相信自己隸屬於唯一的羅馬聖教會。教友的出身和社會階級,個人性情儘管不同,但都隸屬於同一個教會團體。教會是至一的,由宗徒傳下來的、至聖的,這是耶穌所創立的教會的特徵,這些特徵,絕對不是後來的神學家創造的。在初期教會的時代,教友們對這點,已經充份認識。

初期教會內的生活

按照初期教友的看法,教會是至一的,若望福音第17章20-21節,耶穌受難前的大祈禱中,不是已經說過:“父啊!求你使眾人都合而為一,成為一體,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一樣。”初期教會時代的作品,都認為教會必須是至一的。聖保祿的信函、聖若望的著作都強調這一點。《十二宗徒的訓言》,祝禱天主使教會由宇宙的四方八面集合起來,聖格肋孟也曾作同樣的祈禱,聖依納爵主教是第一個用“公教會”這三個字來描述教會的至一性,他曾這樣寫道:“團體應該設立的地方、耶穌基督所在的地方,便是公教會所在的地方。”兩千來,無論在教理方面,或是在組織方面,教會一貫的保持著它的至公性,永遠是至一的、至公的教會。

我們的教會團體,不但是至一的,而且是從宗徒傳下來的,這不是空洞的理想,而是歷史的事實。我就拿公元180年左右擔任里昂主教的聖依肋內來做個例子。聖依肋內的師父是 斯米納城的聖包里加布主教,而聖包里加布與安提約基城的聖依納爵主教保持著密切的連繫,聖依納爵主教則是聖若望宗徒的弟子,相傳是聖若望宗徒的教導而皈依聖教會的。所以呢!這些教會團體和耶穌基督是一脈相承的,來龍去脈很清楚、很明顯。聖格肋孟在他的書中是這樣寫的:“基督來自天主,宗徒來自基督,宗徒們在聖神的引導下選派了若干人擔任主教的職務。”聖依肋內在闡述教會的基本原則時,也強調教會必須保持宗徒所傳授的一切教訓。

教會也是至聖的。這一點無論是初期的教友,或任何時期的教友,都一致公認的,這是教會最有決定性的一個特徵,教會是至聖的,因為它是耶穌基督親自創立的,它是基督的淨配,屬於基督的奧體,是從耶穌滿流鮮血的肋旁生出來的。宗徒們的書信、默示錄、護教書以及初期教會教父們的著作,都明白的指出,教會和降生成人的天主耶穌之間,具有親密不可分的關係。聖保祿在“格林多前書”第12章第12節就是這麼說的:“教會就是基督自己”;聖奧斯定也說:“基督傳揚基督,被祝聖的教會傳揚受祝聖者,基督傳揚基督指的就是聖教會傳揚基督。”

現在我們可以清楚的得到一個結論,作為基督肢體的基督徒,應該是一個聖人的團體。當然教會的每一個份子,教友們的神聖性是相對的,軟弱的人性,難免有種種缺點。不過基督徒有必要力爭上游而不能與沒有信仰的人那樣的隨波逐流,致力於修德成聖,是他一生努力的目標。

所以教會呢,具有著雙重的性格,兼具了神性和人性,因為教會的組成分子是人,所以呢,教會也有它特定的組織,採用特定的方法,但是教會所追求的目標絕對不是現世的目標。它的一切活動因而也超越了歷史的範疇,以天國為直接目標。就有神學家這樣說:“聖教會是天主聖子永久的降生。”

教會既然是人的團體,就須要有形的組織,所以耶穌基督親自選了幾位宗徒,這是教會行政管理的基本組織。自古以來,就有許多紀錄,可以證明教會有固定的神職系統。這種制度在教會成立以後,就已逐漸形成,代代相傳直到現在。從起初,信友便明顯的分為兩種,一個是地方教會團體的總體,也就是該地區的全體教友,一個是這個地方教會團體的領袖“神職人員”。

神職人員負責管理信友們的精神及物質利益。他們施行聖事、教育信友們、護衛教友免受曖昧言論的侵害,並且還負責攻斥異端和裂教的邪說,但這並不是說,教友們只處在被動的地位。他們對教會的事務都非常感興趣,教會當局有事也自願去請教他們,也就是說他們用選舉方式選出他們教會的領袖,但教友卻無法賦給神職人員的神權,這種權能的傳授,是一種神聖的儀式,是由領受過神權的人,舉行特別的儀式,在儀式當中舉行按手禮,傳授給新的神職人員。

聖格肋孟和12宗徒的訓言提到,初期教會的神職班分兩級,各地教會由當地主教管理,主教的助手是執事,隸屬於主教,秉承主教的命令執行教會的工作。到了第二世紀,按照聖依納爵主教的記述,已經採用三級制,那就是主教、長老和執事。長老就是我們現在的司鐸。

現在我們來談一談這三級教會的領袖和管理人員是怎麼產生的。前面我曾提到,教會是人性團體也是神性團體的雙重性,所以產生的方式,也要從人性和神性上的要求來揀選。教會既然是人性的團體,所以必須揀選道德高、博學多才的人出來擔任領袖的地位;教會也是神性的團體,所以教會領袖的理想人選,是那些承受宗徒衣缽,與宗徒有直接淵源的人物,也就是說,聖伯多祿、聖保祿、聖若望親手祝聖的那幾位主教的門徒。教會的神職班網羅了教內第一流的人才,無論在聖德方面、或才學方面都是出類拔萃的。各地神職班的領袖是主教,神職班的下一級是執事,執事和信徒經常有接觸,在教會禮儀中,擔任一部份的職務,但至少在最初的時期,執事的工作,比較偏重在物質方面,像舉行聖餐禮時維持秩序、彌撒中收集信友們所奉獻的祭品、探訪病人和囚犯,辦理慈善事業,此外,在初期教會有許多女性執事,她們都是年高德劭的婦女,女性執事通常擔任協助管理教會的慈善事業,這些男女執事在教難期內,發揮了英勇的精神,殺身成仁,捨生證道。在執事職務的上一層是司鐸,也稱長老,他們的職務和今天的司鐸們相同,不過那時候,司鐸不是以個人的身份參加各地區的教會,而是集體的參加教會工作,每一個地區的司鐸組成一個長老團來襄助當地的主教,是主教的顧問和助手,供主教諮詢,並不與主教處在對立的地位,服從主教的命令。神職班的最高上層是主教,主教的權力異常的大,管理全教區的教務,隨著教務的發展,各教區開始逐一的劃分,每一個教區設主教一人。那麼,到底主教的權力有那些呢?主教的第一個職權,就是禮儀性的職權。初期教會時,重要的聖事儀式,是由主教主持的,信友們的生活又與領受聖事有著密切的關係。

主教的第二種職權是講道,因為主教是宗徒的繼承人,但任著先知和導師的任務。主教的第三個職權是管理教會的財產,信友奉獻給教會的財物,由主教來負責分配,孤兒寡婦由主教負責照顧,外方信友過境,或信友由遠地來避難,由主教招待收容。

主教的主要職權是監督教區內教會的道德和宗教生活,是羊群的牧者,羊群有義務服從主教,主教也以愛情、熱心出力,並以自己的德行和表率來對待自己的羊群。初期教會的主教,堪稱為教會的柱石,他們捍衛著新生的教會,給新生教會鋪平道路,到處撒播福音的種子。由於這種主教制,聖教會才堅韌地適應一切環境,抗拒一切打擊,維持教義的完整。我們看到今天聖教會繁榮發展的情形,確實應該向這些古代的主教們表示無限的敬意,他們實在是功不可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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