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的“上位者”哲學——脫胎換骨,打造湘軍(下)

天下事無實意者鮮有成效,務虛名者多後患。

曾國藩的“上位者”哲學——脫胎換骨,打造湘軍(下)

曾國藩打造的湘軍中,第一個精神即是萬人同心。這是鑑於國家正規軍的腐敗至極而“改弦更張”的。

本來,清朝的武裝力量即國家的“經制額兵”,主要由八旗兵和綠營兵兩種構成。在編制和待遇等方面,二者有很大不同。八旗兵在許多方面優越於綠營兵。但早在康熙平定三藩之亂時,八旗兵的衰落已是不爭之實。因此,在這場長達八年的戰爭中,最後主要是通過綠營兵平定的。三藩平定後,八旗對綠營的依賴日益嚴重。至乾隆時,連皇帝也說,“打起仗來,八旗不過隨眾行走,還不如綠營奮勇,深為可恨”。這表明,八旗的主力地位已逐漸被綠營取代。

但由於綠營兵平時擔負繁重的地方雜役,戰時又為八旗打先鋒,當後勤,而各種待遇又遠不如八旗,處處受壓制,加之裝備落後,兵將不親,因此自嘉慶初期五省白蓮教起義以來,綠營也開始走向衰落。

除正規軍外,清朝還有鄉兵。這種兵始自雍、乾,但當時“旋募旋散,初非經制之師”,就是說,它只是權宜之計,是對正規軍的一種補充與應急。但由於鄉兵在鎮壓白蓮教起義中立有戰功,更主要的是由於八旗、綠營的衰落,鄉勇的地位也就日益重要。

本來,清朝的軍事體制吸取了歷朝歷代的教訓,主旨在於防止武官造反。為此,國家每有戰事發生,臨時派遣親王、郡王為大將軍,這就是統帥;兵則一般東省五百、西省八百,臨時湊成幾軍。有大戰事,則派京師勁銳八旗,也是從各旗抽調。這樣,兵與兵不相知,將與將不相識,兵、將之間更難有“私屬”關係發生。這種立意防範的體制到了嘉慶年間已經越來越不適應。因此,當白蓮教五省起事後,清廷在利用國家傳統的正規軍打仗的同時,也讓地方官員舉辦團練,以自保鄉里。這後一種不起大作用的新辦法到了咸豐初年卻派上了大用處,唱起了主角。原因除了軍政腐敗外,更重要的是清朝的財政十分枯竭,正規軍一年的兵餉二個月都開不出。而且,國庫空虛,再拿不出打仗的錢來驅使綠營兵。在這種情況下,清廷突破了“變通”的政策界限,讓地方大員自籌兵餉,自辦團練,也就是朝廷給了個最大的戰時政策:八仙過海,各顯其能。

這一體制的轉變造就了曾國藩一生事業的轉機。否則,天下無論如何大亂,也輪不到他這個漢人進士去指揮千軍萬馬。

曾國藩是一個善於抓住機會為我所用的人。他用咸豐帝的“練”字招牌,開始了馳騁疆場建功立業的人生歷程。

團練是保甲法的遺意,用於防守地方小股盜寇還勉強稱職,如果用來防禦強敵就變得無能為力。多少年後,曾國藩的幕僚薛福成在總結曾大帥成功時還頗有感觸地說:“有得力之勁軍以剿強寇,而以團練輔之,為堅壁清野計則可,專恃團練以剿強寇則不可”。他還指出:無論從決策層還是言官們,都認為團練可以成功,因為沒有籌餉之難,沒有募兵之勞,反而能坐享其成,“其說非不美也”。但作為思想家的薛福成卻一針見血地指出:“天下事沒有實際意義的很少收到成效,而務虛名的多留後患。”他舉出三個例證:一個是羅繞典,當時在籍“丁憂”,聞詔後即赴長沙與本省巡撫會辦軍務;另一個是前刑部尚書陳孚思,在南昌與江西巡撫辦軍務。這也是清廷最早任命的團練大臣。由於二人與巡撫同在城中,又時間非常短,因此雖然沒有收到成效,但也不至於互相傾軋。後來者就不同了。像安徽的呂賢基,以工部侍郎在籍辦團練,但當皖北危急時,無兵無餉,赤手空拳,最後殉難舒城。

與這些人相比,曾國藩走出一條新路:這條新路即打“練”字招牌,將勇改練成軍。所以薛福成說:“文正以團練始,不以團練終,且幸其改圖之速,所以能成殄寇之奇功,擴勇營之規制也。”(《薛福成選集》,《敘團練大臣》)

曾國藩的“上位者”哲學——脫胎換骨,打造湘軍(下)

曾國藩屬於幫辦團練,咸豐帝在接連發下的辦團練諭旨中,一再申明辦兵原則,即不能取代正規軍:“著各該撫分飭所屬,各就地方情形妥籌辦理,並出示剴切曉諭,或築寨浚濠,聯村為堡;或嚴守險隘,密拿奸宄。無事則各安生業,有事則互衛身家。一切經費均歸紳耆掌管,不假吏胥之手。所有團練壯丁,亦不得遠行徵調。”這是鎮壓白蓮教起義故伎的重演,妄圖以此遏制太平軍擴大兵力,“驅民為寇”,由於團練不脫離生產,不拿政府軍餉,不離本土本鄉;同時,團練還要接受地方大吏的督促和管轄,因此團練大臣則只是幫同辦理。

但曾國藩對這樣辦團練不感興趣。他要另立新軍。

曾國藩認為,對付集中而強大的太平軍,必須有一支強悍敢戰的軍隊。有了它,太平軍返回湖南,可以據城抵抗,守衛桑梓;太平軍不來湖南,則可以出省作戰,主動進攻。而這支軍隊的來源,就是自己募勇訓練。

曾國藩帶領湘鄉練勇趕到長沙後,就向湖南巡撫張亮基表示了他的以上想法。所謂“英雄所見略同”,張亮基也早有此意,二人遂一拍即合。因此,曾國藩到達省城的第二天就發出了他早已擬好的奏摺。

曾國藩通達政務,對清廷政治的運作過程十分清楚。因此,對於回鄉之後的第一份奏摺,他寫得很委婉,第一層講了自己遵照皇帝諭旨,前往長沙辦團練,是“勉竭愚忠,稍分君父之憂”。第二層講團練雖然好,但今昔不同,因為嘉慶年間是官給發餉,現在需要鄉紳自己出錢,弄不好會走向反面。第三層講長沙現今空虛,必須練兵才能緩急可恃。最後則拋出自己的練兵計劃,他說:自軍興以來二年有餘,時日不為不久,糜餉不為不多,調集大兵不為不眾,而往往見賊逃潰,未聞有與之鏖戰一場者;往往從後尾追,未聞有與之攔頭一戰者;其所用兵器,皆以大炮、鳥槍遠遠轟擊,未聞有短兵相接以槍靶與之交鋒者。其故何哉?皆由所用之兵未經訓練,無膽無藝,故所向退怯也。今欲改弦更張,總宜以練兵為務。臣擬現在訓練章程,宜參訪前明戚繼光、近人傅鼐成法,但求其精,不求其多;但求有濟,不求速效。誠能實力操練,於土匪足資剿捕,即於省城防守,亦不無裨益。臣與撫臣熟商,意見相同。

清廷急於平定太平天國,因而只要對此有利,就都開了綠燈。因此咸豐帝令其“悉心辦理,以資防剿。”曾國藩的練兵計劃獲准通過。

曾國藩的政治眼光確實比清政府及同時代的大僚們高出許多。他看到了問題所在,尤其是利弊相權取其輕。他的計劃通過後,給朱孫詒的信中說,“去冬之出,奉命以團練為名,近來不談此二字,每告人曰鄉村宜團不宜練,城廂宜練不宜團。如此立說,明知有日就解散之弊,然解散之弊尚少,若一意操切行之,則新進生事者持札四出,訛索逼勒,無所不至,功無尺寸而弊重邱山,亦良可深慮也。”在給張亮基的信中更直接了當地說:“惟團練終成虛語,毫無實裨,萬一土匪竊發,鄉里小民仍如魚聽鳴榔,鳥驚虛弦……難可遽鎮也。”他還在批給手下人的批牘中,將本來並無二致的“團練”一詞,“謬加區別”,一分為二。他說: “團練”二字須分看。團,團即保甲之法,清查戶口,不許容留匪人,一言盡之矣;練,則簡兵請師,制械造旗,為費頗多,故鄉民不肯舉行。本部堂每與各州縣道及,宜鄉間團而不練,城廂練而不團,庶幾有益而易行。

曾國藩是文章高手,更是通達時變的人。他改造“團練”,使他與當時的四五十位團練大臣分道揚鑣。而且,由於“改圖之速”,所以“立竿見影”。當然,艱辛的過程又非三言二語可以道破。

北宋劉書在《劉子·兵術》中說:“萬人離心,不如百人同力。”宋人許洞也說:“和於國,然而可以出軍;和于軍,然後可以出陣;和於陣,然後可以出戰。”曾國藩不僅是從理論上,而且從以往的經驗和教訓中,認識到一個群體團結的重要性。

他在給林源思的信中說道:

現在大營所調之兵,東抽一百,西撥五十;卒與卒不和,將與將不和;彼營敗走,此營不救;此營敗走,彼營不救;此營欲行,彼營顧止。離心離德,斷不足以滅劇賊而成大功。

曾國藩深惡痛絕的還是八旗綠營彼此“敗不相救”,他在給江忠源的信中說:“國藩每念今日之兵,極可傷恨者,在‘敗不相救’四字。彼營出隊,此營張目而旁觀,哆口而微笑。見其勝,則深妒之,恐其得賞銀,恐其獲保奏;見其敗,則袖手不顧,雖全軍覆沒,亦無一人出而援手拯救於生死呼吸之頃者。”

關於這一點,早在衡陽練軍的時候他就已經充分認識到了,他說:今欲掃除更張,非萬眾一心不可。

因此,他認為綠營軍的種種惡習、積習、陋習必須一掃而光,他制定了“別開生面,斬斷日月”,“改弦更張,赤地立新”的方針,立誓要創建一支嶄新的軍隊。為了他新建團體的“純”,曾國藩招募湘勇、組建湘軍時,決定一個綠營兵也不要,他怕“一根魚腥一鍋湯”,怕勇丁染上官兵習氣。這是一支“士卒精強”,“制械精緻”的武裝,一支可“破釜沉舟,出而圖事”的勁旅,一支“諸將一心,萬眾一氣”的隊伍。

為此,他為自己所要編練的湘軍確定了最基本的建軍標準。用他的話說,這支軍隊必須要能夠做到:呼吸相顧,痛癢相關,赴火同行,蹈湯同往,勝則舉杯酒以讓功,敗則出死力以相救。太平軍有誓不相棄之死黨,吾官兵亦當有誓不相棄之死黨。只有這樣,才可以血戰數次,漸新吾民之耳目而奪逆賊之魂魄。

這是一個相當高的建軍標準。為了達到這個標準,他從招募勇丁、挑選軍官以及軍官對勇丁的控制等各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同時,還創制了《要齊心》的歌謠:

我境本是安樂鄉,只要齊心不可當。

一人不破二人幫,一家不及十家強。

你家有事我助你,我家有事你來幫。

若是人人來幫助,扶起籬笆便是牆。

……

縱然平日有仇隙,此時也要解開結。

縱然平日打官方,此時也要和一場。

大家吃杯團圓酒,都是親戚與朋友。

百家合成一條心,千人合做手一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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