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上海大学2018年招生规则及历年录取信息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

摘录重点

一、录取规则

双一流上海大学2018年招生规则及历年录取信息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一)上海市

1.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组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999)”的专业组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45)”的专业组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调剂专业录取时,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2.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组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以及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二)浙江省

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只要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三)内蒙古自治区

1.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以及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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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省市

1.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以及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4.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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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

(1)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市)》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以及动画专业的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

(2)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各艺术类学院《上海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外省市)》的录取原则执行。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3.自主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4.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上海大学2018年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5.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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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专业

1.按大类招生

我校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

其中: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共11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采用英语教学)、知识产权共14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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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工学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共39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三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接受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和基础教育,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确定专业身份。专业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2.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招生

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命智能方向)5个专业。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末位退出机制。分流时,完成第一学年基础强化课程学习并合格的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上述五个专业,学院按照大一学习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退出的学生参与学校理学工学类专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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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专业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四、河北省招生录取分数及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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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历年河北省理科分专业录取分数

  1. 2014年河北省理科分专业录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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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河北省理科分专业录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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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河北省理科分专业录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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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河北省理科分专业录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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