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房租合同,租客只租了一個季度就跑了,是否可以起訴他?應該怎麼起訴?

天行健148052369

LazyBears:通常來說租房合同會收取“押金”,並且對“違約”責任約定明確,例如需要提前多久說明退租、不到期限退租則需承擔責任賠償多少等等。今天我們來談談面對此問題該如何解決。

  • 如果有約定,則你直接按約定辦即可,沒必要去起訴;

  • 如果沒有約定,那也不建議起訴,先協商通知為好。


租客未到期就跑了,房東可以做什麼?


  • 房東可以做什麼?第一便是通知租客違約,並將違約責任告知!


說到底這也是為了防止後續可能產生的風險,例如租客說“他提前與房東協商了推遲交租”,或者“租客說他有東西遺失了,肯定的房東趁著這段時間進屋拿的”等等,那到時候就扯不清楚了!

我們家曾就有房屋出租,曾經就有租客租房後看上傢俱的,推遲交租不說最後還想著拿點傢俱搬走!人品不一定靠譜!

  • 第二,若是租客東西多,房東想盡快再次出租的話,最好選擇將租客物品委託“保管”

房屋到期後租客不交租,通知之後房東就可以準備將房屋再度出租了,但是這個時候若還有前租客的東西咋辦?如果房東丟出去,那將來租客找上門說有物品遺失了之類的,那損失可能是要房東賠償的!告訴你們一個辦法,那就是代為保管!

將東西放置在第三方機構進行保管,列好詳細物品清單,至於保管費用呢?這個可以要求對方出,畢竟保管的貨物屬於對方的,並且是“房屋租賃違約後”所產生的的額外費用,可以從房屋押金中扣除。

保管有一個好處,一是保管期間若物品損壞遺失有保管方承擔,二是不佔據房屋不影響房屋的再次出租。

按這樣的流程來處理,大部分問題都能夠解決,至於起訴的話,不僅費時而且費力。

不過還有一點要提醒的,即使說租客未繳納足額租金、押金的情況下,房東最好也不要擅自處理租客的東西,否則到時候核算價值會出現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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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什麼?

合同期為一年,租一個季度就跑,這有什麼好起訴的,租客自己放棄租金及押金,跑就跑了吧,

正常像這種合同,多數業主會要求一年或半年交一次租金,並交一定的押金,多數合同裡會寫到,租客提前退租,不退餘下租金及押金,並支付水電費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店鋪出租這種事太常見了,有些人開門作生意,一開店就沒生意,天天在店裡玩手機,比如頭期交付半年房租,沒幾個月就不行,轉讓也沒人接,乾脆就直接放棄,餘下租金及押金不要了,房東撿到便宜也就算了!

這種事我見多了,我家也出租,我就給租客籤一年合同,房租一季交一次,水電費一季收一次,交房租時一起把水電費一起結清,最主要是押金,押金正常是房租費一個月量,比如租金2000/月,押金也要2000元,頭次入住交8000元,之後每一季收6000元+前3月水電費,多數3個月水電費幾百上千元

如果租客提前退租,就要求先結清水電費,然後不退押金,多數租客都要會這麼辦,少數租客不結水電費,但自己也不敢要回押金

估計題主是新房東,租房經驗不豐富,碰到這事就想起訴,如果你租房時間久了,你就成法院常客了


大疆無界1

首先確認,房間裡的設備或電器有損毀嗎?還有就是租客有沒有押金,如果沒損失又有押金在你手上,建議還是就這樣的好,畢竟起訴他,你勞心勞力傷神,得不償失。

最好的挽救措施是將房子繼續掛出租,減少空置期。希望能幫上你。


匆匆鬱結

他有押金嗎,如果有,你也沒有吃虧啊。你當然可以起訴他,但起訴也是要成本的,你就是贏了,不知道你們合同怎麼約定的違約金 一般違約金都是一個月房租,你也拿不到多少錢,還要請律師,跑就跑了吧,再租出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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