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短裙禁令” 荒诞不经

储殷

因为男学生投诉夏季女学生穿着清凉而对其构成性骚扰,近日,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出台了一个仅仅存活了三天的禁令,“女生不得穿背心、吊带裙等露背装,短过50公分的短裤、短裙,以及后跟不带袢的拖鞋入馆”。这禁令骤生骤死的背后,折射的是中国女性地位的羸弱与女性意识的觉醒。

笔者无法揣度那名投诉的男生是否确实因为女孩子裸露的后背和大腿而无法专心求索于书海。坦率讲,如果本禁令的出发点在于大学学生在图书馆这样的公共场所的着装规范,甚至延伸到大学课堂的着装规范也是一样,那么本事件充其量是一个正式着装的标准和校园自治的问题。超短裙与大裤衩人字拖不得入内,小吊带与大背心不得上课,也没什么大问题。只要学校能够秉持这种保守持重的校风学纪一以贯之,不干涉学生的私人生活,并且对那些“特立独行”的学生不加歧视的对待就好。

但如果本事件的缘起,在于女性裸露的大腿和所谓的“个人作风”的直接对接,我们就不得不提起女性歧视中的重要概念——“荡妇羞辱”了。“荡妇羞辱”在发达国家已经不是一个新词,但对于发展中的中国社会而言,还远未普及。“荡妇羞辱”,简单地讲,是说如果一个女性衣着暴露、与异性的交往史多一点,就会被认为不知自爱、本性风骚,个人作风有问题。

“我是一个性感的,能够吸引女性的男人”,这样的宣誓在男性世界里不仅是没问题的,而且往往得到其他男性的嫉羡和女性的追捧。但“我是一个性感的,能够吸引男性的女人”,这样的宣誓却是决然行不通,将遭受其他男女一致羞辱的表达。在“荡妇羞辱”的世界里,男女的性权利和性地位是截然不同的双重标准,

这种羞辱的核心,在于把女性当做男性性欲望的客体,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享有完整人格的、具有主体资格的人。男人看到女性衣着性感起了色心,是女人不好;女人看到男的性感起了色心,还是女人不好。女人只可以做男人性权利的附庸,怎么可以有自己的性主张呢?简直是礼崩乐坏!

笔者曾经在网上见过一张女性裙摆长度的男性解读图,从短到长分别冠以了“妓女”“荡妇”等不堪入目的标签。而更可怕的是,在所谓的50公分的安全线两侧,一侧是“卖弄风骚”,一侧是“无趣”。在裙摆长度的表尺上,女性竟是没有一个妥妥帖帖安身立命的位置的。这就是被男性视角支配下女性的哀怒,能够激起男性性欲望的,就是荡妇、风骚,而不能够激起男性性欲望的,就被称为穿着像大妈、女汉子。在这个逻辑之下,我们听不到女性的声音,也看不到女性的表达,只看到一个又一个男性性权利下的专断标签。

事实上,“荡妇羞辱”的故事,不是太少,而是太多。被性侵的女空姐,会被指责夜晚出门不够谨慎;被强奸的女学生,会被指责衣着暴露体态风骚;被男朋友拍了性爱视频不慎公开的女明星,会背负“很傻很天真”的回应被公众和媒体刀砍斧剁般的言论凌迟整整十年。

非常值得庆幸的是,我国女性意识的觉醒和对大学校园自由的追求使得这个带有“羞辱倾向”的禁令很快解除了。在今天的公共话题讨论中,特别是涉及到女性的那些,也越来越多地见到了对于贞操绑架和“荡妇羞辱”的反对声音。但我们需要警醒的是,这不仅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平权奋斗,也是一个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权利斗争。

对于经济和文化都在高速发展中的中国社会而言,如果在女性小吊带和超短群的问题上,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做的话,那么至少,首先不要再把女性当做男人性欲望的客体和标尺,不要物化、矮化、附庸化、宠物化,不要把自己的反应当做女性的罪过,不要在应该自己明心见性修身养气的时候怪罪女人是祸水红颜。

让女性自由地去穿着,自由地去表达,自由地求学,自由地工作,自由地性感吧。

(作者系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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