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抗癌藥將較大幅度降價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至零,使中國實際進口的全部抗癌藥實現零關稅。較大幅度降低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

多措並舉推動抗癌藥降價

“抗癌”對中國醫療來說是一項嚴峻挑戰。北京大學藥學院教授曾慧慧指出:“中國的腫瘤發生率比較高。發達國家癌症早期發現做的也比較好,而中國很多癌症患者發現時已經是中晚期了。”《2017中國腫瘤登記年報》數據顯示,中國每年新發癌症病例429萬。在這一背景下,中國抗癌藥市場規模超過千億元,而其中約一半依賴進口。

事實上,進口抗癌藥的關稅在價格中佔比不高。據財政部2017年稅率數據,中國進口藥品最惠國稅率僅為2%—4%,而進入銷售需要在此基礎上徵17%的增值稅。所以新出臺的系列舉措中,將“零關稅”與“較大幅度降低增值稅”結合起來,以真正實現惠民目的。“各種措施綜合考慮,此次出臺的政策將使進口抗癌藥降價至少20%。”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史錄文表示。

國內藥企需加強自主研發

“零關稅”在降低藥價的同時,也可能會對國內藥企造成一定衝擊。曾慧慧指出,當前中國很多抗癌藥生產企業仍在起步階段,“這樣的衝擊也是遲早要面對的事情”。

曾慧慧認為,要從根本上讓百姓更快、更好地用上更便宜的抗癌藥,防止因病致貧,還是要靠自己,鼓勵國產抗癌藥的研發。

加快創新藥進口化解用藥難

除了要促使抗癌藥藥價降低,讓更多患者“用得起”藥,還要讓更多患者“用得上”藥。

此前,中國進口抗癌藥審批流程較長,導致國內市場比國外“慢半拍”。針對這一問題,新政策提出要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將臨床試驗申請由批准制改為到期默認制,對進口化學藥改為憑企業檢驗結果通關,不再逐批強制檢驗。

新政策還強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創新化學藥設置最高6年的數據保護期,保護期內不批准同品種上市。對在中國與境外同步申請上市的創新藥給予最長5年的專利保護期限補償。

史錄文認為,這些舉措將推動縮短進口藥品審批時間、減少藥企時間成本,助於吸引國際領先的抗癌藥品進入中國市場,解決百姓用藥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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