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事)例:掛牌督辦重大拐賣兒童案 注重後續救助安置

一、基本情況

近期,福建省泉州市檢察院審查辦理了拖某等13名被告人拐賣兒童、收買被拐賣的兒童案件。在依法嚴懲各被告人的同時,經檢察機關多方努力,全案11名被拐兒童得到妥善安置。此案系最高檢2017年掛牌督辦7省(自治區)10起重大拐賣(騙)兒童犯罪案件的一個縮影。掛牌督辦拐賣兒童犯罪案件是檢察機關為促進全國“打拐”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進一步強化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一項重要舉措。最高檢下發督辦通知後,各級檢察機關高度重視,加強督辦指導、加大辦案力度,快速批捕起訴了一批拐賣兒童、收買被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有力地震懾了此類犯罪。目前,所督辦案件中6件已判決。同時,按照最高檢督辦要求,各地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加強對被拐兒童權益保護,注重後續對被拐兒童救助安置機制建設,積極聯動其他機關部門,妥善解決被拐兒童安置、撫養、入學、落戶等問題,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成效顯著。辦理掛牌督辦案件中,河北檢察機關對遺漏的拐賣兒童犯罪補充起訴,山東檢察機關積極向黨委政府提出意見建議推進“打拐”專項治理,福建檢察機關通過提高審級強化督辦案件辦理效果,並推動公安機關建立被拐兒童附條件落戶機制,為未成年人落戶、入學提供綠色通道。各地檢察機關積極推動相關部門建立被拐(失蹤)兒童信息庫,及時查找被拐兒童親生父母,及時跟蹤監護撫養動態,努力為其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二、典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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