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生下遺腹子,婆婆翻臉不認賬,這種婆婆,真讓人噁心!

兒媳生下遺腹子,婆婆翻臉不認賬,這種婆婆,真讓人噁心!

雪芬(化名)與永博(化名)是哈爾濱一對普通的夫妻。

2016年11月的一天,永博打牌時突發心梗,意外猝死。

早在出事前,永博的健康狀況就已經出現了問題。由於長期抽菸、酗酒,他的血管持續痙攣收縮、局部血栓形成,身體早就有了不舒服的症狀。可一回到酒桌上,他就全然不顧了。

永博的突然離去,讓守寡多年的婆婆和當時才二十七歲的雪芬都悲痛欲絕。

更讓雪芬難過的是,當時,她已經有了三個月的身孕。

丈夫猝然離世,自己又沒有穩定工作,雪芬決定打掉孩子。這一決定,得到了父母的支持。

雪芬的決定,嚇壞了婆婆,她一再勸說兒媳留下腹中的胎兒,但雪芬一直沒有答應。

勸說無果,婆婆向兒媳許諾——只要她願意生下這個孩子,她可以幫著養,還承諾給兒媳二十萬元,並把自己名下的一套六十多平方米的兩居室贈與兒媳。

婆婆的承諾,讓雪芬動了心。畢竟,二十萬元再加上一套房產,可以讓自己與孩子過上幾年。況且,婆婆還承諾,將來百年之後,名下所有房產都由孫子繼承。

終於,雪芬答應生下這個孩子。婆媳之間為此還簽了一份贈與協議。

雪芬懷孕六個月時,婆婆給她的銀行賬戶上匯了十萬元,讓她安心養胎。並表示剩下的十萬元等孩子生下來就給。

雪芬的月子是在孃家坐的。

這期間,婆婆只買了幾桶奶粉去看過她們一次,錢的事兒卻再沒提起。

坐完月子,雪芬去了婆婆家,想要另外的十萬元錢和辦理當初承諾的那套房子的過戶手續。

婆婆反悔了,說自己年紀大了,當初的承諾是一時糊塗,而且自己身體不好,手邊也需要留些錢。

婆婆的話,讓雪芬頗感意外,她拿出當時籤的贈與協議的複印件,老人接過去當場就撕了。

今年四月,雪芬一紙訴狀將婆婆告上了法庭,要求按照贈與協議兌現承諾。

法院的審理結果是,第一筆十萬元已經轉移給了受贈人雪芬,完成了贈與無法要回;第二筆十萬元老人有權反悔,拒絕贈與,房產因尚未辦理登記變更,未發生實際轉移,同樣也可以反悔,但考慮兒媳一人帶孩子生活艱難,最終,雙方協商,婆婆同意再給兒媳五萬元錢,並且每個月給五百元的生活補助。

雪芬接受了這個結果,她覺得和孩子的奶奶撕破臉,對不起九泉之下的丈夫。

都說“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可這個婆婆呢,只因為兒媳生的是女孩,就徹底翻臉,收回自己的承諾。這樣的婆婆,著實令人心寒。

一個單身媽媽,若想帶孩子,就不能出去工作;若想工作,就帶不了孩子,畢竟,每月五百元的補助,根本不夠請保姆的。雪芬日後生活有多難,想想都能明白。

如果當初的決定沒有改變,打掉胎兒後,雪芬的身體很快就能復原,她也能開始新的生活。——找一份合適的工作養活自己。假以時日,將會邂逅新的愛情,再度組織新的家庭。

此後,她將會再品嚐到生活的甜蜜。

可惜,婆婆的懇求與欺騙,讓她的人生拐了一個彎。

從此,她將獨自一人,拉著女兒的小手,艱難地行進在人生之路上。風來,要頂著,因為身後還女兒;雨來,要撐著,因為身後有女兒。

再多的淚水,也只能默默嚥下;再多的汗水,也只能悄悄擦去。

因為,她是單親媽媽。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多少走進婚姻中的情侶,都抱著如此美好的願意。

但人生的災難,常常不期而至,冷酷的命運,會在猝然間奪走一個年輕的生命。

——剩下的那一個,哪怕當初痛不欲生,哪怕當初夜不能寐,但時間之手,足以撫平內心的傷痛。

怕就怕,腹中還有一個小生命。

生?不生?

這是直麵人心的拷問,讓人難以回答。

青春年少時,我一定會說——生下來,那是一條命。

但當我人到中年,在我切身體會到生活的艱辛、沉重以及無奈之後,我的答案是——不生。除非,胎兒已不能流產。

將一個小嬰兒撫養成人,母親要付出的,不只是體力,還有時間,還有精力,還有無盡的愛。

這一切,都是巨大的挑戰;這一切,都是沉重的壓力。

更要命的是,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孩子就與父愛無緣;這一缺憾,再完美再強大的母愛也無法彌補。

當然,如果母親願意生下腹中的胎兒,那也未嘗不可。但這樣做,就得有足夠的心理承受能力,就得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更重要的是,要有足夠的愛。

遺腹子到底生不生?公婆的意見只能作個參考,真正要聽從的是,是自己內心的聲音。自己的人生自己作主,無論生還是不生,都要自己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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