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生下遗腹子,婆婆翻脸不认账,这种婆婆,真让人恶心!

儿媳生下遗腹子,婆婆翻脸不认账,这种婆婆,真让人恶心!

雪芬(化名)与永博(化名)是哈尔滨一对普通的夫妻。

2016年11月的一天,永博打牌时突发心梗,意外猝死。

早在出事前,永博的健康状况就已经出现了问题。由于长期抽烟、酗酒,他的血管持续痉挛收缩、局部血栓形成,身体早就有了不舒服的症状。可一回到酒桌上,他就全然不顾了。

永博的突然离去,让守寡多年的婆婆和当时才二十七岁的雪芬都悲痛欲绝。

更让雪芬难过的是,当时,她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

丈夫猝然离世,自己又没有稳定工作,雪芬决定打掉孩子。这一决定,得到了父母的支持。

雪芬的决定,吓坏了婆婆,她一再劝说儿媳留下腹中的胎儿,但雪芬一直没有答应。

劝说无果,婆婆向儿媳许诺——只要她愿意生下这个孩子,她可以帮着养,还承诺给儿媳二十万元,并把自己名下的一套六十多平方米的两居室赠与儿媳。

婆婆的承诺,让雪芬动了心。毕竟,二十万元再加上一套房产,可以让自己与孩子过上几年。况且,婆婆还承诺,将来百年之后,名下所有房产都由孙子继承。

终于,雪芬答应生下这个孩子。婆媳之间为此还签了一份赠与协议。

雪芬怀孕六个月时,婆婆给她的银行账户上汇了十万元,让她安心养胎。并表示剩下的十万元等孩子生下来就给。

雪芬的月子是在娘家坐的。

这期间,婆婆只买了几桶奶粉去看过她们一次,钱的事儿却再没提起。

坐完月子,雪芬去了婆婆家,想要另外的十万元钱和办理当初承诺的那套房子的过户手续。

婆婆反悔了,说自己年纪大了,当初的承诺是一时糊涂,而且自己身体不好,手边也需要留些钱。

婆婆的话,让雪芬颇感意外,她拿出当时签的赠与协议的复印件,老人接过去当场就撕了。

今年四月,雪芬一纸诉状将婆婆告上了法庭,要求按照赠与协议兑现承诺。

法院的审理结果是,第一笔十万元已经转移给了受赠人雪芬,完成了赠与无法要回;第二笔十万元老人有权反悔,拒绝赠与,房产因尚未办理登记变更,未发生实际转移,同样也可以反悔,但考虑儿媳一人带孩子生活艰难,最终,双方协商,婆婆同意再给儿媳五万元钱,并且每个月给五百元的生活补助。

雪芬接受了这个结果,她觉得和孩子的奶奶撕破脸,对不起九泉之下的丈夫。

都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可这个婆婆呢,只因为儿媳生的是女孩,就彻底翻脸,收回自己的承诺。这样的婆婆,着实令人心寒。

一个单身妈妈,若想带孩子,就不能出去工作;若想工作,就带不了孩子,毕竟,每月五百元的补助,根本不够请保姆的。雪芬日后生活有多难,想想都能明白。

如果当初的决定没有改变,打掉胎儿后,雪芬的身体很快就能复原,她也能开始新的生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养活自己。假以时日,将会邂逅新的爱情,再度组织新的家庭。

此后,她将会再品尝到生活的甜蜜。

可惜,婆婆的恳求与欺骗,让她的人生拐了一个弯。

从此,她将独自一人,拉着女儿的小手,艰难地行进在人生之路上。风来,要顶着,因为身后还女儿;雨来,要撑着,因为身后有女儿。

再多的泪水,也只能默默咽下;再多的汗水,也只能悄悄擦去。

因为,她是单亲妈妈。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少走进婚姻中的情侣,都抱着如此美好的愿意。

但人生的灾难,常常不期而至,冷酷的命运,会在猝然间夺走一个年轻的生命。

——剩下的那一个,哪怕当初痛不欲生,哪怕当初夜不能寐,但时间之手,足以抚平内心的伤痛。

怕就怕,腹中还有一个小生命。

生?不生?

这是直面人心的拷问,让人难以回答。

青春年少时,我一定会说——生下来,那是一条命。

但当我人到中年,在我切身体会到生活的艰辛、沉重以及无奈之后,我的答案是——不生。除非,胎儿已不能流产。

将一个小婴儿抚养成人,母亲要付出的,不只是体力,还有时间,还有精力,还有无尽的爱。

这一切,都是巨大的挑战;这一切,都是沉重的压力。

更要命的是,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孩子就与父爱无缘;这一缺憾,再完美再强大的母爱也无法弥补。

当然,如果母亲愿意生下腹中的胎儿,那也未尝不可。但这样做,就得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就得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更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爱。

遗腹子到底生不生?公婆的意见只能作个参考,真正要听从的是,是自己内心的声音。自己的人生自己作主,无论生还是不生,都要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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