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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前,青島前海部分海域禁止游泳
為加強海域治安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青島市政府決定,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海域(以下簡稱青島海域)採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2018年5月29日0時至2018年6月11日24時,禁止任何人員、船舶在光纜路由保護區內開展海底電纜管道路由調查勘測、鋪設施工、船舶錨泊等危及光纜安全的活動。
二、2018年5月29日0時至2018年6月11日24時,未經批准,禁止任何人員在市南區太平角東北端至珠海支路沿線海域游泳、潛水、垂釣和捕撈作業。
三、2018年5月29日0時至2018年6月11日24時,未經批准,禁止任何船舶及人員停靠或者登臨青島海域內無居民海島。
四、2018年5月29日0時至2018年6月11日24時,未經批准,禁止任何船舶在張屯嘴——竹岔島——大公島——小公島——南姜碼頭及團島——牙子石島(35°58′15″N/120°17′48″E——35°56′30″N/120°18′36″E——35°57′39″N/120°29′36″E——35°59′48″N/120°35′00″E——36°05′48″N/120°31′59″E——36°02′42″N/120°16′59″E——36°01′00″N/120°17′12″E)連線以內海域停泊、作業和駐留;未經批准,禁止任何船舶在團島——小公島——南姜碼頭(36°02′42″N/120°16′59″E——35°59′48″N/120°35′00″E——36°05′48″N/120°31′59″E)連線以內海域航行。
五、2018年5月29日0時至2018年6月11日24時,實行船舶集中停靠(執行公務的船舶除外),由有關區(市)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或者主管部門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六、在青島海域航行、作業、停泊的船舶,應當辦理進出港申報手續,配備適任人員,隨船攜帶相應的船舶證書、運輸許可證或者貨物運輸單(證)等文件資料,並配合行政執法部門的登臨檢查。
七、進入青島海域的人員應當隨身攜帶居民身份證、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其中,出海作業的人員應當隨身攜帶出海船舶戶口簿、出海船民證、海員證等有效證件,並配合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身份查驗。
八、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通告自2018年5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11日。
6月13日前,火災隱患未完成整改區域將停用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規定,青島市政府決定,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管理採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應當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單位應當全面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落實整改措施。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區域性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他火災隱患未能完成整改的,相關消防安全責任單位應當採取停用、專人值守等安全管理措施,加強消防安全巡查,加強重點部位看護。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大消防安全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相關工作。
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措施,充分發動網格員、志願者等力量,分片包乾開展消防巡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對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的巡查,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流動人口聚集區域的相關建築物和群租房的排查管理,保證每條街道有巡邏檢查隊伍,每個單位有值班巡查人員,每棟建築有人員實名看護。
三、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全面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及時告知和督促村(居)民、業主清空樓梯、過道、屋頂、電纜井、管道井等公共部位堆放的可燃物及其他雜物,清除影響安全疏散和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和疏散通道暢通;及時檢查建築內的電纜井、管道井以及電纜橋架在樓板處的防火封堵情況,確保封堵嚴密。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安全檢查,嚴禁在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存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單位、社區(村)微型消防站應當嚴格落實24小時值守制度,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突發火情能夠第一時間到場處置。
四、嚴禁在森林高火險區野外用火。森林、林木、林地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履行森林防火管理職責。一級森林火險區內的林場、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城市風景林、沿海防護林和重要山林的非開放區實行封閉管理。
禁止露天焚燒垃圾、秸稈等物質,重大外事活動重點區域未經批准不得從事電焊、氣焊等明火施工作業。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13日。
6月13日前,在青島酒店留宿需報送公安機關
為加強社會治安管理,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青島市旅館業治安管理細則》等相關規定,青島市政府決定,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留宿場所的安全管理採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留宿場所,是指用於接待住宿的旅館和其他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住宿服務的場所。
旅館包括旅店、賓館、飯店、酒店、洗浴場所、旅社、招待所、療養院、度假村等,其他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住宿服務的場所包括酒店式公寓、農家樂、漁家宴、民宿、日租房等。
二、留宿場所應當將其從業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實際經營人和從事信息登記報送、安全保衛、客房服務等工作的人員)的個人身份信息,通過網絡、傳真等方式報送公安機關。
三、留宿場所工作人員應當查驗住宿人員的身份證件,通過青島市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含人證核驗設備)登記住宿人員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等信息,並實時報送公安機關。其他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住宿服務場所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登記入住人員或者承租人身份信息,通過網絡、傳真等方式實時報送公安機關。
入住人員應當配合留宿場所工作人員進行入住登記,主動向留宿場所工作人員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應當到留宿場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開具相關身份證明。對身份不明、無有效身份證明材料或者拒絕查驗的,不得提供住宿服務。
四、留宿場所應當建立內部安全防範制度,加強對場所內人員密集部位以及配電間、電梯機房、飲用水箱、換氣風道口、應急疏散通道等重點部位的巡查,並做好記錄。
五、留宿場所在本場所內發現下列人員或者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一)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
(二)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毒品、非法宣傳品等違禁物品;
(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質;
(四)其他可疑的人員和物品。
六、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公安機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13日。
6月13日前,任何單位個人不準燃放煙花爆竹
5月29日,青島市政府發佈通告,即日起至6月13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燃放煙花爆竹。
通告全文如下:
為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青島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等相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採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現通告如下:
二、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所有庫存的煙花爆竹不得存放在本市市區和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建成區。
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將庫存的煙花爆竹予以封存,並做好清點、登記和看護工作。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者應當將尚未銷售的煙花爆竹交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統一封存。無法交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統一封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加強安全監管,採取登記、指定地點封存等臨時性行政措施。
對沒收的非法煙花爆竹以及被棄置的廢舊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組織銷燬。
四、對違反本通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青島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13日。
明天起,青島一波公交線路要調整;
公交調流
從市運管局瞭解到,從5月31日開始青島將迎來一波公交線路調整,具體方案如下:
5月31日起212路調流如下:
一、調整後的線路走向
線路由福州路北小區至市場三路(環行),調整為錯埠嶺至市場三路(環行)。
錯埠嶺—市場三路方向:自錯埠嶺始發站(並4路),沿永吉路、遼陽西路、紹興路、伊春路至紹興路北站,恢復原線路。
市場三路—錯埠嶺方向:原路線至鞍山路小學站,沿鞍山路、哈爾濱路、伊春路、紹興路、遼陽西路,至錯埠嶺下客站(並4路)。
二、調整後的站點設置
調整後,雙向新增站點:錯埠嶺、遼源路、通榆路(單向)、哈爾濱路(單向)。
調整後,雙向取消站點:福州路北小區、錯埠嶺小區、連雲港路(單向)、青島五十三中(單向)。
三、調整後的首末車時間:
錯埠嶺5:30—21:30,市場三路6:05—22:05。
四、其他事宜
調整後,線路長度為11.1千米(增加0.2千米),其他不變。
6月1日起675路調流如下:
一、調整後的線路走向
山東大學公交換乘站—溫泉街道辦事處方向:原路線至鶴山東路上的港中旅站後,沿鶴山東路、萊青路、海泉路至荊疃村站後,沿海泉路、荊疃路、溫泉一路、新興街至溫泉街道辦事處站止。
溫泉街道辦事處—山東大學公交換乘站方向:原路線至海泉路上的荊疃村站後,沿海泉路、萊青路、鶴山東路至港中旅站,恢復原路線。
二、調整後的站點設置
山東大學公交換乘站、濱海公路山大三路、硅谷大廈、星石莊、港中旅、水泊、四舍、丁戈莊、萊青路海泉路、荊疃村、荊疃路嶺海路、荊疃路溫泉一路、新興街溫泉一路、溫泉街道辦事處、東溫泉、西溫、海泉路荊疃路、萊青路海泉路、丁戈莊、四舍、水泊、港中旅、星石莊、硅谷大廈、濱海公路山大三路、山東大學公交換乘站。
雙向增設站點:濱海公路山大三路、水泊、四舍、丁戈莊、萊青路海泉路、荊疃路嶺海路(單向)、荊疃路溫泉一路(單向)、新興街溫泉一路(單向)。
雙向取消站點:掖杖村、麻戈莊。
三、其他事宜
調整後,線路長度為14.5千米(增加2.0千米),其他不變。
調整站點
1.在安順北路雙向增設“葦東”車站(位於“西果園”與“王家女姑”兩站之間),涉及763路、912路。
2.在209省道雙向增設“大周村西”車站(位於“大周村東”與“東郭莊”兩站之間),涉及915路。
其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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