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車禍住院男子送情人豪宅還生娃 法院強制騰房

近日,杭州市濱江區法院以婚外情第三者佔用夫妻共同財產為由,將杭州武林一號一處價值兩千多萬的房子進行司法強制騰房。

在杭州武林一號小區20幢樓下,該案件被執行人小麗的父母被執法人員帶上了警車。 在這次案件中,原告小金與被告阿化是夫妻,雙方於2008年結婚,有2個孩子。2014年,妻子小金髮生嚴重車禍,在她住院期間,丈夫阿化與女子小麗結識,發展成婚外情後又生下了一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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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6月到11月 半年時間內,阿化共贈與小麗現金3050餘萬元。小麗使用其中的2038萬餘元購買了杭州武林一號公寓一套 。2016年3月,妻子小金向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丈夫阿化未經自己同意擅自處置夫妻共同財產,請求確認阿化對情人小麗的贈與行為無效,並返還現金合計3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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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執行承辦法官劉清:我們的判決是贈與無效,判決生效以後,被執行人一直未履行,現在就是要對她的房屋騰空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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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江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享受所有權,任何 一方無權單獨處理。之後法院曾經多次前往武林一號小麗家中進行協調,要求他退還受贈財產,對方始終 不予配合。今天的行動中,法院出動幹警四十四人,進入小麗位於武林一號的公寓,將她的兩名親屬暫時 扣押,孩子妥善安置,並將房內的所有財物一次性清空,下一步法院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房屋進行評估拍賣。

律師表示,現在有證據可查,被執行人小麗的購房款都來自於被告阿化的贈與,所以不得抗拒法院的強制執行。

另外,根據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夫妻在婚後購買的財產,不管在相關文件上所有者 標註的是雙方的名字還是個人的名字,都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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