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借条、欠条和收条还在傻傻分不清?看过来!

借款合同、借条、欠条和收条都是民间借贷中最常见的字据凭证,虽然名称上相差无几,但其内涵与证明力却大不相同。

生活中很多人都把「欠条」与「借条」混为一谈,还有人把看似规范缜密的「借款合同」直接当作「借条」来用,结果借出去的钱打水漂不说,还可能官司缠身。

借款合同

含义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后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简而言之: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借贷双方曾经有过借款的意思表示,并不能直接证明借款已经给付的事实。

证明力

如果借贷双方只有借款合同而没有其他证据,原告还须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的凭证,否则很有可能被法院以借贷关系不成立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在只有借款合同的情况下,其证明力偏弱。

【注】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一般来讲证明力越大,就越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注意事项

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务必保留好相关付款凭证,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付款,尽量不要直接给付现金,转账后及时让对方出具「借条」。必要时可以通过录音或者短信等方式留存证据,便于以后维权。

借条

含义

借条又称为借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后,由借款人出具的一种用于证明已借款事实的凭证。

借条格式一般为:今借到XX100元,借款人XX,时间XX。

证明力

借条不仅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借贷合意的形成,还能证明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交付了借款。

司法实践中,在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时,可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 数额较小的传统民间借贷案件

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是现金交付,除借条外没有任何其他证据,按照一般生活常识和交易习惯:如果双方不存在事实上的借贷关系,借款人不会随便给出借人出具借条。因此,出借人向法院提交借条,一般就可以视为其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能够初步认定借款事实的存在。此时,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确凿的相反证据来推翻借条所记载的内容,那么原告的诉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数额较大的民间资本借贷案件

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是现金交付,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相关证据,此时法官会结合出借人的经济实力、借款人的偿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及证人证言等因素,来综合判决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

【法律依据】《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6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注意事项

现实生活中不乏已经还款但是没有索回借条的情况,甚至有被对方强迫打借条等特殊情况的存在,此时仅凭一张借条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还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已经支付了借款。因此,要注意留存相关付款、收款凭证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 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情况;

● 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 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借款数目最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欠条

含义

欠条是指当事人为确定债权而出具的法律凭证,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欠条格式一般为:今欠XX100元。欠款人XX,时间。

【注意】欠条只能证明双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能是基于借贷关系而产生,也可能是因为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而产生。

证明力

欠条的证明力弱于借条。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出示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享有债权,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即可,一般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而欠条持有人在向法院出示欠条的同时,还必须向法院陈述欠条形成的原因,如果对方反驳、抗辩、否认,则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表明欠条的成因。

注意事项

书写欠条时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原因和用途。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借条、欠条和收条与其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此时应当以实际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其性质。比如,双方当事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借款人出具的字据虽然抬头为「欠条」,但实际内容却记载的是借款事实、经过并约定了利息,这种情况下,应当将该「欠条」作为「借条」看待,并适用借条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

收条

含义

收条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收到财物、款项后为对方当事人出具的履行凭证。其本身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某种给付行为,并不能直接证明给付行为发生的原因、性质以及法律后果。

【注意】双方发生给付行为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不仅包括借款、还款,还包括赔款,货款、代收款等。

证明力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收条的证明力偏弱,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来使用。但收条作为债务人履行义务的重要凭证,在结合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注意事项

如果收条持有人仅以收条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对人归还借款,在通过其他途径仍然无法查清给付行为是基于何种事实发生地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收条和借条千万不可混同,替代使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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