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保定土地用地計劃指標將向貧困地區傾斜

三年!保定土地用地計劃指標將向貧困地區傾斜

該意見提到,保定在建設用地指標上,進一步完善用地計劃管理措施,用地計劃指標向貧困地區傾斜,對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用地應保盡保,對深度貧困地區用地計劃指標足額保障,不足部分積極爭取使用省留用地計劃指標。

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

支持貧困地區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調整。貧困地區可根據本地實際,統籌城鄉用地規模,優化建設用地佈局,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保障扶貧搬遷、扶貧產業、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等建設需要。農業設施、鄉村旅遊設施等建設,可在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精準布放用地規模。

另外,支持貧困縣將重點建設村莊納入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範圍。在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不突破建設用地規模、不破壞生態環境和人文風貌的前提下,統籌各類用地佈局,細化落實村莊建設、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等用地安排。

重點支持深度貧困地區,引入政府和社會資本

積極支持土地整治項目、資金向深度貧困地區優先安排傾斜,重點支持深度貧困地區,引導和帶動政府資本、社會資本共同投入,支持貧困地區脫貧。改進土地整治項目資金管理,積極支持採取村民自建、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等方式開展項目工程建設,提高農民收入。

同時,在加快土地整治項目市級立項、驗收,優化簡化程序;加快推進土地整治項目進場、施工,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對重點扶貧縣在完成年度補充耕地任務方面,視情況獎勵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等。

支持農村旅遊發展用地

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共同興辦企業,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對不能實施整村搬遷需要對個別和部分農戶搬遷才能達到整合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在充分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的前提下,可通過有償收回或重新安排宅基的方式解決。

支持村集體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興辦集貿市場、倉儲設施、車間廠房等,通過租賃經營增加集體收入。支持發展特色農業,對直接用於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工廠化作物栽培或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及其相應附著用地,按農用地管理。

把支持旅遊發展用地作為鄉村振興戰略的有力支撐點,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鄉和村莊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舉辦住宿、餐飲、停車場等旅遊接待服務企業。

保障光伏扶貧項目用地。光伏方陣使用除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在不影響種植、養殖等生產條件的前提下,可不改變原用地性質,可按原地類認定,按現用途管理。

支持工業項目用地。除國家禁止類和限制類達不到條件的工業項目,3年內新批准的工業項目,其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可不受相應地區行業投資強度控制指標約束;對勞動密集型工業項目,也不受畝均稅收控制指標約束。

另外,在有效落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政策

,積極做好脫貧攻堅用地審批工作,加快礦山環境治理,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大人才和技術支持力度,強化駐村幫扶方面做出指導意見。

據瞭解,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