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全省法院共審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97件

2017年河南全省法院共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97件

將所生孩子賣予他人,同樣構成拐賣兒童罪

某年2月,徐某某(另案處理)發現其女兒劉某某懷孕並將臨產(非婚生子女,生父不明),二人商議待孩子出生後賣予他人。後徐某某通過他人介紹,將劉某某生育的男嬰以60000元的價格賣給王某某。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夥同他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將所生孩子出賣給他人,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明確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本案被告人與其母商量後,由其母親通過中間人以60000元價格將親生子女出賣給他人,非法獲利的目的明顯,其行為已經構成拐賣兒童罪。

兒童不是父母的私人財產,不能像貨物一樣買來賣去。父母生育子女,應當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反對未婚先孕。生育子女後應當盡到撫養教育責任。確因生活困難、無力撫養的,應當依法辦理送養手續,而且不能從中非法獲利。

從嚴懲治,嚴厲打擊侵害兒童權益犯罪

河南省高院高度關注侵害兒童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刑事政策,對侵害未成年人尤其是不滿十四周歲兒童權益的犯罪分子從重處罰;對利用職務便利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分子,在判處刑罰的同時宣告禁止其從事一定行為或職業,嚴厲打擊侵害兒童犯罪氣焰,堅決斬斷伸向孩子的黑手。

2017年,全省法院共判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子754人,其中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39人,宣告 9名犯罪分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職業,宣告3名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禁止進入特定場所、接觸特定人員。

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

指定專人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入調查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盡最大努力、想更多辦法幫助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預防和減少失足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在幫教措施方面,繼承發揚少年審判成功經驗,積極探索新的幫教機制和措施,法庭家庭基地聯合幫教制度、判信結合方式、刑罰執行建議等得到積極應用,收到良好效果。

2017年,全省法院共幫教失足青少年352人,其中重返校園125人,考上大學6人,學會謀生技能221人。

依法嚴懲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

深刻認識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嚴重危害,依法處理發生在群眾身邊的校園安全案事件。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愛民實踐服務,承諾依法嚴懲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印發《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專項治理校園欺凌和暴力實施意見》,統一校園欺凌和暴力案件管轄,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活動。與河南團省委聯合下發《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實施辦法》,指導全省法院和團委聯合開展反校園欺凌和暴力活動。

2017年,全省法院共審理校園欺凌和暴力案件185件,其中刑事案件161件,民事案件24件,對構成犯罪的罪錯未成年人和不構成犯罪的問題未成年人一律進行法治教育和感化挽救,有效維護校園秩序與安全。

依法維護未成年人民事合法權益

開闢綠色訴訟通道,對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優先立案、優先排期、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維權案件依法減免訴訟費和執行費。健全未成年人司法服務體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聯繫司法行政機關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積極強化兒童監護主體責任,確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監護照料、親情關愛和家庭溫暖。強化對兒童優先保護的意識,努力實現對兒童最高限度的保護,促進家庭和社會和諧穩定。

2017年,全省法院在審理家事案件中,從撫養撫育、身心健康等方面依法保護兒童11萬人,努力為兒童健康成長提供更好環境和更優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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