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論哲學的邏輯分析(六):本級別背馳和次級別趨勢的邏輯關係

在37課,纏師對背馳的細節做了進一步的說明:

首先,沒有趨勢,沒有背馳;

其次,c必然是次級別的;

還有,c必須創新高或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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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條一條來分析:

首先,沒有趨勢,沒有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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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懂了邏輯分析第一章的人,應該知道為什麼纏師說:沒有趨勢沒有背馳。

因為盤整背馳和趨勢背馳是有本質區別的。

2、還有一點,這裡講的趨勢是說:a+A+b+B+c中b與c也是趨勢,是兩個趨勢間的對比。

這在纏師早期的文章裡是有明確說明的,不過那時的公式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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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c必然是次級別的;

好多人對--c必然是次級別的是啥意思,完全沒整明白。

1、 c為什麼必然是次級別:是與符合區間套的標準背馳有直接關係的。

假設c是次次級別的,那由於在區間套中少了次級別這一環,區間套無法成立。反過來,沒有區間套,也無法判斷本級別趨勢背馳已經形成。所以這個邏輯關係一定要整明白,否則,後果嚴重!

2、 c必然是次級別的,但又為什麼包含對B第三類買賣點,是不是衝突了?

很多孔男人人就開始狂言:是纏師犯糊塗了;是纏師理論的不嚴密了等等歪論都出來了。

其實,是他們自己無法真正搞懂纏師整套理論的超級嚴密的邏輯性造成的。

首先,c也是趨勢而絕對不是盤整。並且,c一定是次級別的趨勢。如果c是次級別盤整同樣也無法形成符合區間套的標準背馳。

其次,c必然是次級別講的是:c是整個a+A+b+B+c這個本級別趨勢的次級別,而不是說c是B中樞的次級別。這點邏輯關係沒搞懂就一定暈!

(這二者的邏輯關係大家想想吧,最好自己畫畫圖,俺下一章再仔細說明。)

最後,綜合以上兩點其實就是:c必然是次級別的趨勢!!!

纏論哲學的邏輯分析(六):本級別背馳和次級別趨勢的邏輯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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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c必須創新高或新低。

這一條在纏師課文的解釋中比較含糊,或者說根本沒解釋。

原文中:“對c的內部進行分析。。。”開始的那一段,其實是最後的總結,不是對c必須創新高或新低的解釋。應該是排版的原因。

但在纏師的其它課文的章節中以及回覆中,對次級別離開的力度有過精確的描述,意思是:對於次級別的離開,如果不能高於或低於這個中樞其它波動的高點或低點,說明這個次級別離開的力度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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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講講一個常見的讓同學們犯暈問題,就是:b在級別上是不能大於c的。

1、 要清楚b一定是趨勢,這是“b在級別上是不能大於c的”前提;

2、 由於“c必然是次級別的”,那麼大於c的b是什麼級別?---那就是和a+A+b+B+c同一個級別!

3、 “b在級別上是不能大於c的”說明b可以是與c同級別的趨勢。

4、 b如果是與c同級別的盤整,同樣可以分解為c的次級別的趨勢。

5、 纏師曾說過:缺口也是0+0+0的趨勢。

所以,b的級別的取值範圍就是從“缺口”到“與c同級別的趨勢”的任一級別。

從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纏師在寫這套理論時,思維邏輯性是超級強的!!!

有感而發,同學們接著批判吧。

習禪:c是整個a+A+b+B+c這個本級別趨勢的次級別,而不是說c是B中樞的次級別。這點邏輯關係沒搞懂就一定暈!

=======先頂下學長再說話,偶現在就暈了,a+A+b+B+c這個本級別趨勢和B中樞有區別嗎?趨勢的級別不是由其中所包含的中樞級別來決定的嗎?它們不是同一級別嗎?或許是我沒有正確理解學長的意思?汗一個

MissinG:"c必然是次級別講的是:c是整個a+A+b+B+c這個本級別趨勢的次級別,而不是說c是B中樞的次級別"

這段話值得商榷,B只是a+A+b+B+c這個趨勢的一箇中樞,假設是5F趨勢,那麼B是5F中樞,而c就是1F級別的走勢,只能包含1F中樞,這裡邏輯關係很明確,何來c是整個a+A+b+B+c這個本級別趨勢的次級別的說法?所以你這個說法很詭異,請問B的次級別和這個a+A+b+B+c的次級別有何區別?

robbin0304:太大的區別了。

B中樞的構成是三段;c走勢類型的構成也是三段。你說c算中樞嗎?算中樞就和B中樞同一級別;不算中樞才是次級別的走勢類型。

這論壇多少人就是搞不明白這邏輯,一再叫嚷著“走勢類型c”與“中樞B”是同級別的。。。更有人厚顏無恥的說c中不可能包含本級別的第三類買賣點。都是因為拿中樞和走勢類型進行級別對比造成的思維混亂。

不客氣的說,俺這幾張帖子的高度在論壇中絕無僅有!!!真正看明白了,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少走彎路!!!

小釋77:彎路已經走了,還好就走了一天。謝謝樓主分享。c 是本級別走勢類型的次級別走勢類型,B是本級別走勢類型的走勢中樞。沒有可比性!!!!

之前還一直以為趨勢背馳比較的兩段應該是同級別的呢,請教學姐級別不一樣不是以大欺小嗎?

系咪:中樞的前後走勢,

1.後段大於或等於前段 都行

2.前後段都不能帶本級別的中樞(實際上就是不存在三線段有重合的地方)

問題來了:如果有三線段有重合的地方,但經合併然後只有二線段了,這種情況算不算本級的中樞呢?

robbin0304:本級別走勢中,有重合的三段未必就是本級別的中樞。帖子裡面講得非常清楚了。

關鍵是:走勢類型和中樞不是同一性質的東東。用走勢類型和中樞互相比級別,很容易掉進歧義中不能自拔!

所以,俺才刻意這樣給它們分開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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