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進總決賽!泰倫·盧眼泛淚花難抑激動!

趣談百家姓

我在這裡回答一下這個裁判判罰的問題,並不是要爭論一個球的輸贏,也不是要去糾結一個裁判判罰的對錯,而是和大家一起探討,共同學習一下有關nba裁判判罰的尺度和籃球規則。

再說到今天裁判第三節對哈登的這次判罰之前,我們先認識一個人和這個人所為大家解讀的投籃犯規判罰標準。


這個戴眼鏡的老頭子大家應該不會陌生,經常我們可以看到視頻切換到新澤西回放中心,我們就能看到他。

他名叫博爾吉亞,是nba的高級副總裁以及回放中心和裁判的主管。我們如果相信nba的話,應該相信他的所有規則解讀。

我特意看了他錄製的一期解讀nba投籃犯規的教學視頻,在什麼時候是普通犯規什麼時候是打手犯規,他做了很詳細的解讀。

在列舉案例中,他特意挑選了湖人隊的波普投籃被霍樂迪拉手犯規的鏡頭。最終裁判給了波普罰球機會,認定對手是投籃犯規。


那麼裁判判罰的依據是什麼呢?

最重要的核心點就是,波普在投籃那一刻,以及霍樂迪拉手犯規的那一瞬間,投籃人的動作是否連貫以及投籃動作是否有上升趨勢!

通過圖片我們也可以看到,這個犯規的瞬間和今天大家要討論的哈登被犯規的瞬間極其相似。

那麼哈登的這次三分投籃,為什麼能有給罰球?

站在談判的觀點上,他應該是認為這不是一個連貫的投籃動作,湯普森犯規的時候是在投籃之前。

實際是這樣嗎?我通過多次的慢鏡頭回放以及兩個視頻的比對,更加傾向於這是一次投籃犯規,裁判是一次錯判!


因為在湯普森打在哈登左手的這一瞬間,哈登確實已經在開始做投籃動作!

只是在這瞬息萬變的一刻很難夠做出非常準確的判斷。我是通過已經放慢了很多倍,在安靜專心的環境裡才能夠勉強得得出結論,可想而知在現場的環境下,裁判也是人,他很難做出百分百準確的抉擇!

所以我們完全可以理解裁判的這次錯判。

但有一點我想不通的是,既然裁判很難抉擇,也很難判斷是不是投籃犯規,最好的做法不應該是不給吹罰,三分算進嗎?

在這樣重要的場合,要麼就不吹,如果吹了,三分算進給罰球機會,應該遭遇到的指責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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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說體育

西決第七場,上半場火箭佔據主動,但到了第三節火箭開始後勁不足,而勇士逐漸找回了手感和自己的比賽節奏。


第三節裁判的一次判罰引起爭議,哈登面對克萊湯普森的防守完成3+1 ,但裁判卻判罰了克萊湯普森提前犯規,火箭隊瞬間少了4分,當時火箭正處於追分階段,這四分至關重要,更重要的是,如果哈登完成3+1,火箭很可能起勢。

從慢動作回放來看,當然克萊湯普森的手正搭在哈登手臂上,就在克萊的手往回抽的時候,哈登掛著克萊的手臂跳投三分,哈登的動作一氣呵成,明顯的是3+1。裁判這次判罰是明顯的誤判。



不得不說自從聯盟推出了“哈登規則”之後,哈登明顯被針對了,很多該判投籃犯規的球都不判罰了。就連林書豪,考辛斯等人都看不下去了,都在說裁判幫助勇士。群眾的眼睛還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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