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厲打擊摩托車 “飆車”違法行為的通告

關於嚴厲打擊摩托車 “飆車”違法行為的通告

二輪摩托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製造噪音的行為(以下簡稱飆車,下同),不僅嚴重擾亂交通秩序,產生噪音影響人民群眾休息,而且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和飆車行為人的自身安全。

為依法嚴厲打擊和堅決遏制“飆車”違法行為, 永仁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機動車登記規定》等法律法規,決定自2018年5月8日至6月8日,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二輪摩托車在道路上“飆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特通告如下:

一、此次整治的“飆車”違法行為主要是指:

1、駕駛二輪摩托車在道路上無視交通信號肆意超速行駛、闖紅燈、穿插變更車道、相互追逐競駛和噪音排放超標;

2、駕駛未經公安機關登記註冊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未按規定懸掛安裝摩托車號牌;

3、駕駛拼裝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

4、擅自改變摩托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如因飆車需要擅自拆除、改裝摩托車的排氣管、消音器,或者改裝、變更摩托車的發動機、燈光等裝置,加裝尾翼、改變輪胎、輪轂原有尺幅。

二、專項整治期間,永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同時聯合相關警種對道路上“飆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集中查處,嚴厲打擊。

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於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惡意超速、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對於在道路上飆車產生噪音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進行處罰;

對於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請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飆車和非法改裝機動車的違法犯罪活動和線索,如發現有在道路上有組織和規模競速飆車的機動車、行駛過程中故意轟踩油門製造噪音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拼裝機動車、假套牌機動車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可採取信函、圖片、電話、視頻等(行車記錄儀、手機等跟蹤拍攝)方式,提供涉.嫌飆車的機動車牌照號、車輛特徵(顏色、廠牌型號)、具體位置、時間或駕駛人等詳細情況。公安機關承諾嚴格保密,凡經查實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舉報方式:

1、24小時電話0878-6044187;

2、信函至永定鎮仁民路33號永仁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