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資質對人員的要求有多嚴格?

資質管家

建築業企業資質在人員上的要求還是比較嚴格的,

按照現行資質管理有關規定,資質升級是不需要提供人員方面的材料的,一般只需提供近3到5年相應歷史業績即可;而資質增項和首次申請資質需要提供人員方面的材料。主要包括:註冊建造師及其他註冊類人員,工程管理類人員,工程技術類人員,技術工人。上述四類人員同時要提供繳納社保證明。

下面一一進行簡要說明:

第一,註冊建造師及其他註冊類人員。顧名思義,申請企業必須具有在本企業註冊的相應專業的註冊建造師。其他註冊類人員只有在升特級才涉及。


第二,工程管理類人員。一般是指由住建部門頒發的經培訓合格的具有崗位證書的十大類人員,如: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造價員、機械員、材料員、勞務員等等(包括三類人員證書)。


第三,工程技術類人員。是指具有職稱的人員,一般由人社部門頒發的工程序列職稱。企業技術負責人一般需要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並有個人業績及從事相關專業從業年限限制。



第四,技術工人。一般是指經行業部門、地方相關部門或行業協會培訓合格,並具有技術崗位證書的技術工人。



第五,社保證明。上述四類人員,在辦理資質許可時,申請單位要提供所有聘用人員的近三個月任何一個月的繳納社保情況的證明,包括:含繳納基數的繳納明細,帶有人社部門公章的繳費憑證。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從業人員繳納社保必須是滿60週歲以下人員。

最後,更為重要的一點需要強調。

資質申請過程中相關人員共用問題。在申請資質時,可以申請多個不同專業的總承包資質和專業承包資質。每一個專業必須對應一個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人員不累加考核,人員可以不同專業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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