釔財稅:高收入個人如何做好個稅籌劃?“老司機”教你怎麼做!

中國個稅屬於世界上少有的分類所得稅制,具體分為11類,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

其中最為普通大眾熟悉的,莫過於工資薪金所得。目前工資薪金在3500元免徵額後,採取7級累進稅率(3%~45%)徵收。

具體如下表: 

釔財稅:高收入個人如何做好個稅籌劃?“老司機”教你怎麼做!

各位高收入者,你還在為稅負較高還煩惱嗎?看老司機如何讓教你稅務籌劃。

 一、墨守常規

  做法:把收入分成日常工資和年終獎來發放,充分利用年終獎單獨納稅的優惠政策,達到節約稅款的目的。

  該政策對於年薪20萬元以內的個人,的確是很好的籌劃方法,如果企業為個人據實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該籌劃可將個人的整體稅負控制在6%左右。

  但對於年薪更高的個人,該籌劃方法雖然可以繼續使用,但整體稅負會明顯上升。

  

結論:理論聯繫實際,選擇行作為:有所為,有所不為。

  二、移花接木

 做法:就是找發票報銷。即部分收入正常申報個稅,其他部分用發票進行報銷,藉此達到“節稅”目的。

  此法“由來已久”,因其操作簡便,難度係數極低,目前仍在各企業“大行其道”。但其實基本都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籌劃,嚴重低估了稽查人員的智商。

   結論: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三、掩耳盜鈴

做法:就是部分工資正常申報個稅,其他部分以老闆借款的形式提現,再通過老闆個人賬戶把錢分別打入員工個人賬戶。

  如此操作的企業通常理解是,反正公司是老闆的,老闆就是公司的,老闆從公司借錢也不需要還,這樣掛著也不影響企業損益,員工還節約了稅款,何樂而不為?

  殊不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範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結論:搬起石頭砸了老闆的腳——自作自受!

下面看老司機進行個稅籌劃後的結果:

釔財稅:高收入個人如何做好個稅籌劃?“老司機”教你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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