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通報扶貧領域腐敗典型 財政局長將工程款多算十萬

中國網5月28日訊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曝光了5起貴州省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多名幹部因審核把關“走過場”,造成錯發補助款、違規享受低保等後果,被公開點名,還有幹部因挪用低保金被警告。

審核把關不嚴

幹部錯發補助款近百萬

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安順市西秀區巖臘鄉原項目辦負責人伍清雲在擔任巖臘鄉項目辦負責人期間,未對巖臘鄉實施的2014年扶貧生態移民搬遷項目安置對象進行認真摸底核查,導致12戶79名非搬遷安置對象違規享受補助款94.8萬元;未對巖臘鄉原塘坊村主任朱國文家庭人口進行認真審核,導致朱國文提前將4名親屬併入本人家庭戶口,違規享受補助款4.8萬元。

2017年12月,西秀區紀委給予伍清雲黨內警告處分。

財政局局長將工程款多算十萬

2016年9月,黔西南州望謨縣樂旺鎮財政分局原局長岑偉在結算2015年度樂旺鎮“四在農家·美麗鄉村”項目款時,未對工程款借支情況進行核對,導致多撥付10萬元給施工方。

2017年11月,望謨縣紀委給予岑偉行政警告處分。

村名被違規納入低保、申報困境兒童

2013年,畢節市金海湖新區小壩鎮鶯戈巖村原副主任潘禮賢在明知潘某雨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情況下仍將其納入低保,致使潘某雨違規享受低保金10729.4元;2015年,潘禮賢在未入戶調查的情況下,把困境兒童證明交由他人填寫,致使不符合條件的潘某雨被申報為困境兒童,並享受補助金3600元。

2017年8月,小壩鎮黨委給予潘禮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挪用、套取資金

村主任挪用低保金被警告

2012年初,盤州市勝境街道迤車村時任代理村主任李繼紅扣發羅某等4戶低保金2733元,並挪作個人使用。

2017年5月,勝境街道黨工委給予李繼紅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退還違規扣發的低保金。

三名幹部合夥套取資金9萬餘元

2015年至2016年期間,銅仁市碧江區滑石鄉豹子營村原支部書記付萬和、支部副書記魏國權、原支委委員張微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報砂石款的方式套取“一事一議”項目資金9.3萬元,並予以私分。

2017年9月,滑石鄉黨委分別給予三人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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