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皇帝曾赐“天子共商”牌匾,为搞好政商关系潮商历来就不容易

乾隆皇帝曾赐“天子共商”牌匾,为搞好政商关系潮商历来就不容易

自从有了“黄令旗”之后,陈美的货船没有人敢收税而财源滚滚成为巨富,并在家乡买地建下豪宅,如今庵埠镇大鉴管区西畔下埕大榕树旁的“大厝内”建成的三进二火巷、一后包一前埕一花园有99个门户的大院。

陈美是幸运的,因为被御赐了“黄令旗”而飞黄腾达,但从侧面来看,他向乾隆皇帝发出的感叹也反映了当时潮商的不易,这就要从清廷初年实行的“迁海令”说起了。

内迁五十里,“及展界回乡,

里巷荆棘,无瓦片可棲”

早在唐代,潮汕商人就开始了对外海上贸易。到了两宋时期,潮汕的对外海上贸易逐渐增多,韩江下游出海口开始形成了辟望、风岭、樟林、东陇等港口,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往来日益密切,且在此时出现了潮人的第一次移民潮

到了明代,由于受海禁政策影响,许多依赖海上贸易的潮商失去了经济来源,开始铤而走险,走上亦盗亦商的道路,张链、吴平、林凤、林道乾等就是这一类型的代表。

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颁布迁海令,强制沿海居民向内地迁徙,以遏制郑成功等沿海反清势力,断绝其物资支援及周旋的社会空间。当时偏北沿海地区,只是迁移海岛居民而已,江浙地区较为严格,福建、广东地区最为惨烈,沿海居民基本全部内迁三十里至五十里不等,私出界外者处死,造成大量人民流离失所乃至死亡。

康熙元年(1662年),清延再派吏部侍郎科尔坤巡察潮属沿海六县,于正月二十九日出迁民告示,着令迁区居民一律内迁50里。实施第一次内迁之后。又于康熙三年(1664)清廷再次勒令界外人民迁入内地,庐舍概行拆毁。至康熙三年(1664年)四月,各乡男女老少,佝偻提携,弃家室,舍田庐,尽数迁至今潮州市所属的汀沃铺、秋溪、黄金塘等地居住。

清廷斥地,给闽粤沿海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的破坏。据修撰于清嘉庆年间的《豪山陈氏族谱》记载,“国朝初年又迁沿海居民尽入内地,流离颠沛,靡室靡家,展界后回乡者不满数十人”,“及展界回乡,里巷荆棘,无瓦片可棲”。


康熙八年(1669年)二月,清廷派都统、户部侍郎及两广总督周有德等来潮查察迁民详情,周有德看完奏疏,深为感动,决定代为递呈……幸于翌年,朝廷终允复界。于三月间,动员迁民归故里复耕,沿海乡民一律迁回,百姓如获再生。

红头船商贸,潮商的崛起

虽受朝廷政策影响,但是潮商依旧没有断绝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贸易。而真正具备现代意义上的潮商则应该从潮汕的红头船商帮算起。

红头船始于清朝雍正年间,是当时皇帝“御批”给广东出海船只特定的颜色,方便与巡海水师区分沿海各省的商船,但是这一规定在广东其他地方实行不久就没有严格推行了,唯有潮汕各地的商船一直坚守着,后来也就成了潮商远洋船只的一种特殊标志,因此潮商也就慢慢成为了红头船商帮,而且也成为海上丝路上重要的“红头船商贸”,当时这支商贸船队航线远达东南亚的吕宋、暹罗、安南等诸多国家,而国内也与上海、台湾、广州、泉州、宁波等地保持着密切的海上贸易往来,全盛时期民间红头船数量达到

300多艘。

潮商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上的重要群体,除了出现的时间早、人数众多外,足迹还遍布海丝沿线各国,继两宋出现第一次潮商的移民潮后,明清时期又出现了两次移民热潮,据载仅1782年至1868年这段时期,乘坐红头船抵达暹罗的潮商就多达150余万,因此向来就有“海内一个潮汕、海外一个潮汕”的说法。这些遍布海丝沿线各地的潮商都具有强大的实力,很多成为了当地的行业龙头。

作为以海为伴的潮商,在进行海外商贸活动时不但继承了传统中原文明,又融入了开放包容的海洋文化,他们具有敢于拼搏的拓展精神,又拥有大海的阔达,他们富有冒险意识和开创意识,这种典型的海洋商业贸易精神是潮商与内地其他商帮最鲜明的区别,他们置身于海洋文化的惊涛骇浪之中敢拼敢闯,成为海上丝绸之路上不可或缺的一环,更直接促成了潮汕地区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为传播潮人文化与促进潮汕与海外的交往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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