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日,在崂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永强代表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崂检的2017年
荣誉称号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省级文明单位
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1立足服务中心大局,为崂山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经济社会有作为
围绕金融区建设,出台服务措施18项,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金融犯罪14人。
开展打霸治痞专项行动,办理了聚众扰乱国家科考基地办公秩序、妨害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痞霸典型12人。
实施服务和保障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建设“27条意见”,为17个包联单位提供“一企一策”法律服务。
查办了市发改委谭某、周某(均为正处级)滥用职权、受贿案,以及某高校原高级会计师郭某挪用公款1195万元。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司法保障,查办职务犯罪7人,涉案金额5373万元。
预防职务犯罪有实效
29项 | 协助案发单位、发案领域完善管理机制 |
272个 | 协助查找风险点 |
52条 | 协助制定措施 |
56次 | 重点领域警示教育活动 |
2致力保障民生民利,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崂山
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依法批捕152人,起诉510件 525人
批捕故意杀人、放火等恶性犯罪26人,起诉33人
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52人,起诉69人
批捕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54人,起诉67人
主动回应群众食药安全诉求,严惩生产销售“毒茶叶”、“毒米线”、假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人
全力开展矛盾化解
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06件次,化解矛盾隐患17件,促使息诉罢访23件。
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适用率86%,位列全市之首。
全力提供优质服务
主动向辩护人、代理人推送办案信息2298条;公开案件信息758条、法律文书442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805次。
以派驻王哥庄检察室为平台,开展走访46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4件,提供法律服务
89次。3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坚守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依法提前介入案件18件,追捕追诉22人,决定不捕不诉79人,提请刑事抗诉6件9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4人,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件。
在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中韩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积极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办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23件,办理类案监督37件,针对裁判并无错误的107件 监督申请,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建议区法院依法纠正生效裁判2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23万余元。
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批捕7人,起诉12件14人。
办理的全省首例未成年人非法收售濒危野生动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示范案例。
4着眼建设过硬队伍,全面从严从实激发内生动力
2017
坚持从严治检
推行“现场督察、线上督促、掌上督办、热线督效”四轨并行的检务督察新机制,出台完善规章制度
12项,通报、督办225期。学习教育活动199次,涌现出“四德之星”温宾全、“最美党员检察官”曲晓峰等一批先模典型。
2017
坚持科技强检
研发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正式启用,我院被确定为全省“智慧公诉”和全国“智慧侦监”试点单位。
2018
坚持改革兴检
在全市率先实行跨部门办案,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98件。
支持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配套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以老带新的工作机制。
2018
坚持监督律检
2018年,我们的承诺
一是在服务大局促发展上要有新作为。围绕区委经济发展的重要部署,完善检察环节的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打击妨害项目落地、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村霸”“工程霸”等强买强卖、暴力索要工程项目等刑事犯罪,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是在打击犯罪保稳定上要有新成效。全力维护群众人身及财产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提升人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三是在反腐倡廉正风气上要有新举措。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细化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机制,探索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机制,对履职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监察委依法查处。
四是在诉讼监督促公正上要有新提升。以立案监督为重点,探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严把证据审核和法律适用关,重点加强对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案不同判等情形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适时开展特定领域的类案监督。
五是在队伍建设固根基上要有新境界。强化队伍政治属性和政治能力建设,引导干警把司法办案和服务大局有效结合,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胸怀全局、敢于担当、务实为民的检察官队伍。
砥
砺
前
行
品质崂检
HAPPY CHINESE NEW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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