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之前怎麼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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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受工傷之後,工傷鑑定之前,有兩項待遇需要由單位支付。

一是由單位墊付工傷醫療費用,等待工傷認定書出來之後去社保局報銷。

二是根據職工傷情的嚴重程度,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職工的停工留薪期待遇(此項待遇和平時的工資福利相同)。

除此之外就沒有別的待遇了。


等到傷情穩定或停工留薪期滿,職工就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根據不同的級別,領取不同的待遇。


如果鑑定結果是5到10級,則可以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需要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需要解除勞動關係,並且由單位支付)。

如果鑑定結果是1到4級,按照規定單位不允許解除勞動關係,需要一直為職工參加社保五險直到退休。社保局負擔工傷職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津貼和護理費直到退休。當職工到達退休年齡,則將其退休金和工傷定期待遇做比較,哪一個金額高就發放哪一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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