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愛”的外衣的軟暴力也是家暴

文|代桂雲

“我遭遇家暴了嗎?”

一提家庭暴力,你會想起什麼?

揮動的拳頭、激烈的爭吵、恐懼的尖叫和無助的哭泣。還有破碎。東西的破碎,心的破碎。這些都是暴力,無可置疑。

但很多時候,暴力並不是以這麼暴烈的面目出現。這很讓人迷惑,甚至當事人,可能都意識不到自己遭遇了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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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的未婚夫,他生氣的時候,會罵我是豬。”紅說:“有一次,我們坐車去另外一個地方。他知道我早餐沒吃飽的話會暈車,就要我一定要吃早餐,我答應了他。後來因為早上很趕時間,胃口不太好,不想吃他想讓我吃的雞蛋,想吃油條。他就在賣早餐的地方罵我:‘你是不是又想在車上表演一次?’他大聲吼起來,當時所有的人都盯著我們兩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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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特別多疑,一點小事就大發雷霆。他對我動過一兩次手,這算暴力嗎?我對他也動手,但都不是很厲害。”藍結婚三年,認為老公最大的問題是他不相信人,一點小事就疑神疑鬼。比如接電話慢了,他就想你是不是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她有一點不開心,他就說你是不是看見比我好的了。他不讓藍和別的男人接近,男同學幫她修個電腦,他都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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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結婚17年了,無法忍受老公的一個習性。“他不打我,但是砸東西。平時一些很小的事情,兩人爭論幾句,不到兩分鐘,他就忍不住了,拿起凳子亂砸。手邊的東西只要夠得著、能碰到,都會砸,砸後的樣子就像是剛被抄過家。”

“這算暴力嗎?”像藍一樣,紅和綠也不確定自己遭遇的是不是家庭暴力。我們在家暴課題研究時發現,不少受暴者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往往把那些不愉快當成伴侶之間的正常衝突。

究竟什麼樣的行為是家庭暴力?我國的反家暴法的定義是: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暴的形式主要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經濟控制。

披著“愛”的外衣的軟暴力也是家暴

由此來看,藍和綠遭遇的是家暴,對方明顯有行為限制和行為威脅,這屬於精神暴力。明確這一點十分重點,在諮詢中我發現,不少女性在被明確告知自己正在遭受家暴時,似乎恍然大悟:“原來我正在被家暴啊!”之後,她們更能調動力量和資源阻止暴力。

紅遭遇的是暴力,還是僅僅是未婚夫不會恰當地表達愛和關心?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探討家暴背後的東西。

家暴的實質是權力控制

在親密關係中,到底哪些行為是正常的,哪些是暴力的?有時候,界限並不是十分清晰。

藍的老公認為,他限制藍與別的男人交往,是因為他太愛她了,怕她吃虧。藍說:“我知道,那不是愛,是佔有。”但很多年輕的女孩,往往會被這種打著愛的名義的行為所迷惑。

是不是愛,有一條很簡單的檢驗標準:真正的愛會讓人輕鬆和快樂,所有讓你緊張和痛苦的東西,都不是愛,無論對方把它稱為什麼。

蘇姍·福沃德在《情感勒索》中的探索給了我很大啟發。她指出,構成情感勒索也就是人際中的“軟暴力”,有六大要素,包括:要求、抗拒、壓力、威脅、屈服、重複。

披著“愛”的外衣的軟暴力也是家暴

我們再來看看紅吃早餐這件事。未婚夫要求紅吃早餐,還必須吃他指定的雞蛋。紅對此有些抗拒,想吃別的。未婚夫開始給她施加壓力“你是不是又想在車上表演一次?”,並衝她吼叫。雖然他沒直接說你如果不吃,我會對你怎麼樣,但他的吼叫明顯帶有威脅的味道。為了不被別人看笑話,紅最後屈服了,硬著頭皮吃了雞蛋。如果這只是個偶然事件,可能並不構成“軟暴力”。但在未婚夫與紅的互動中,這種模式卻一再重複。因此,紅遭遇的雖然不是拳頭,但無疑是“軟暴力”。

借鑑蘇姍·福沃德對日常操縱和情感勒索的區分,我們可以確定:以我們的意願、健康和快樂為代價,不斷地利用控制的手段來迫使我們妥協,滿足他們的要求,這就是一種暴力。

因此,家暴的實質就是權力控制。無論是豢腳相加的“硬暴力”,還是披著愛意外衣的“軟暴力”,都是一方想讓另一方屈服於自己的願意,常常是男人想讓女人聽自己的話。

家暴的背後,有這樣一些東西在支撐。

首先是性別權力不對等因父權和夫權的深遠影響,男尊女卑滲透到很多人的骨子裡。在當前社會中,重男輕女在很多地方依然是一種普遍存在。

其次是僵化的性別角色規範。很多男性對女性的角色定位是賢妻良母、相夫教子,要求女性溫柔賢淑。這常常是男性單方面對女性的要求,他們往往對責任和擔當等男性角色的要求,並不刻板僵化。

再次是“男性氣質焦慮”。所謂“男性氣質焦慮”,是指男性在面對自己的男性角色面臨瓦解時產生的情緒。這時讓男性羞愧的,可能只是“男人尊嚴”的失落。換句話說,讓男人覺得沒面子的是支配和主導地位的喪失,而不是自己沒承擔起對家庭的責任和擔當。

我們看到,當一個大男子主義思想強烈的男人,認為伴侶沒有忠實履行女性應該履行的義務時,他就“有權”對她施暴。或者,當他的男性氣質受到威脅時,無論這種威脅來自伴侶還是其他男人,他緩解自己焦慮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對伴侶或孩子施暴。

因此,僵化的性別角色規範、性別權力不對等,再加上“男性氣質焦慮”,這三者交互影響,導致家庭暴力的產生。

對受暴者賦權是制止家暴的根本途徑

無論是遭遇“硬暴力”還是“軟暴力”,最有害的態度是一味忍讓。因為家暴的循環性和重複性,受暴者的忍讓會導致暴力級別逐漸上升。一開始可能只是語言上的爭吵,慢慢發展為行為上的衝突,最後可能導致嚴重的身體傷害。

在心理諮詢中,當我瞭解到一段剛剛建立的親密關係裡,有著高強度的權力控制時,我會向女性提出家暴預警。而對於那些已深陷家暴陷阱的女性來訪者,最重要的是對其賦權增能,這是制止或消除家暴的根本途徑。

披著“愛”的外衣的軟暴力也是家暴

受暴者由於長期遭受身體和精神暴力,往往處於習得性無助之中。這時,外界的干預和支持極其重要。家暴干預者要讓受暴者學會用社會性別意識理解自己的處境,對男權制度和性別刻板印象進行顛覆與批判。受暴者要意識到,自己與對方擁有平等的權利,無論自己做了什麼,對方都無權對自己使用暴力。因為,除了暴力之外,一定有別的解決方式。

對“硬暴力”的受暴者,還需要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鼓勵他們勇敢地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同時,也要讓受暴者相信,自己有能力改變現狀,並幫助他們挖掘資源和過去的成功經驗。

在方剛、林爽編著的《性別暴力熱線諮詢手冊》中提出,志願者可以採用以下方式為受暴者賦權:

引導受暴者瞭解自己的權利和可用的資源;

讓受暴者找到自己的內在力量和勇氣;

幫助受暴者確認自己有能力活在沒有暴力的生活中,並追求自己的目標;

幫助受暴者瞭解應該是施暴者對暴力負責;

協助受暴者建立自尊並自主賦權。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護傘。但要消除家暴不能只靠後期懲戒,前期預防更為重要。

我們相信,絕大多數的施暴者,在自己的成長過程中,都可能是暴力的受害者。尼爾在《夏山學校》中說:每個小霸王的生命都在某些方面受過傷害,通常他只不過是重複別人對他的所作所為。每一頓打都使孩子產生打人的願望,並付諸行動。他還說,“你不可能被打而不希望打人”。

在我們的家庭和學校中,平等和自由依然是稀有品質。在充滿不平等和權力控制的土壤中長大的孩子,我們怎麼能寄希望他們平等尊重他人?讓人欣慰的是,一些私立幼兒園和小學,正在探索把平等理念和自由精神融入教育之中,努力把強權、暴力阻擋在孩子們的成長之外。等這些孩子長大,他們就可以建立一個更少暴力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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