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典型問題

近日,從瀘州市紀委監委獲悉,瀘州市紀委監委於當天在其官方網站上,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典型問題,涉及受賄、工作失職、“吃拿卡要”、濫用職權等方面。

一、江陽區況場街道辦事處水利農機技術推廣站原站長陶明奎受賄問題。2015年至2016年期間,陶明奎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現金共計4萬元。2018年2月,陶明奎受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並被江陽區法院判處受賄罪並免予刑事處罰。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二、納溪區上馬鎮八角倉村黨支部副書記陳為春工作失職、違規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陳為春在危房改造申報中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條件的林某某違規獲得補助資金1.5萬元;2016年底,陳為春違規將本村3戶貧困戶財政扶貧資金6128元分攤給其他24戶非貧困戶。2018年2月,陳為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全部予以清退。

三、瀘縣立石鎮漁塘村8社社長周力生“吃拿卡要”問題。2015年2月,周力生在為社員趙某辦理低保申請過程中,收受趙某好處費300元;2017年10月,周力生在幫助社員周某辦理糧食直補事宜過程中,周某以“車費、資料費”名義送給周力生現金220元。2018年3月,周力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全部予以清退。

四、合江縣先市鎮大土灣村黨支部書記謝輝虎濫用職權問題。2016年,謝輝虎在村辦公樓裝修改建過程中,違反招投標和集體決策程序,擅自確定裝修隊伍,並以“打白條”形式從村集體資金中列支裝修經費22.53萬元。2018年1月,謝輝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敘永縣馬嶺鎮鶴盤村黨支部書記胡世均、村主任劉興銀違規確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問題。2017年6月,劉興銀主持召開村“兩委”會,擅自將不符合條件的村民周某、張某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2018年3月,胡世均、劉興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取消周某、張某精準扶貧政策享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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