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分子所謂的“安全法則”,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伎倆

腐败分子所谓的“安全法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伎俩

當前,一些幹部在物慾面前心理失衡,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喪失,腐敗變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廣西林業廳的一位官員蔣勇曾給自己定了“安全法則”:不主動索要好處,做事不求回報,但長期交往、多年交情、知根知底、“相當可靠”的朋友主動送錢可以收。但他的“安全法則”未能保住他的“安全”,等待他的是黨紀國法的嚴懲。

這名幹部與商人老闆勾肩搭背、稱兄道弟,搞權錢交易,甘願被老闆“圍獵”;把企業當成自己的“家”,置黨紀國法於不顧,為所欲為,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基本由其個人決定;無視組織紀律,對幹部選拔任用搞“一言堂”。種種現象表明,他已經在腐敗的泥潭中越陷越深,難以自拔了,但他還妄想以他的“安全法則”來保自己的平安,繼續做他的“當官發財”夢。

當官發財的思想是中國封建社會數千年來“官本位”思想帶來的糟粕,當官發財在特定的時代得以產生、流傳、積澱不足為奇,但與共產黨員堅強的黨性要求、遠大的理想背道而馳,與當前高壓反腐、鐵腕治腐的新形勢格格不入。然而,即使在反腐敗持續保持高壓的態勢下,仍然有極少數黨員幹部信奉“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一朝權在手,便把名利撈”,把當官作為撈取個人利益的資本,把手中權力作為貪贓枉法的工具,喪失黨性原則,背棄黨的宗旨,忘記了初心,最終走入歧途,淪為黨和人民的罪人。

之所以還有黨員幹部頂風違紀違法,主要是貪官們的僥倖心理作怪,自以為有“安全法則”保護,天衣無縫、無人知曉。事實證明,無論手段怎麼高明,“技藝”怎麼高超,最終還是在反腐的“照妖鏡”下顯出了原形,難逃法律制裁;無論“安全法則”如何縝密,最終都不會讓腐敗分子“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美夢成真。所謂的“安全法則”只不過是腐敗分子耍小聰明、自欺欺人的伎倆罷了。

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各級黨員幹部須知道,在“打虎”“拍蠅”的浩大聲勢下、在嚴密的制度網下,在各級黨組織和人民群眾強有力監督之下,腐敗分子將無藏身之處、無所遁形。中國共產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黨,黨的性質和黨的根本宗旨決定了黨員幹部的公僕性質,決定了當官就不能發財,當官就要一心為黨、一心為民,除此之外,別無其他。

“安全法則”並不是“護身符”,只有紀律規矩才是黨員幹部的“護身符”,因為“畏法度者最快活”。嚴守紀律規矩,就要心存敬畏、言行有度。把紀律規矩學明白,把做人做事的底線劃出來,“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顧忌、“行”而不忘法紀,真正將黨的紀律和規矩意識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誠實做人、乾淨做事、清白做官,做到

當官發財當兩道、為官心中要有戒,確保思想不越軌、行為不逾矩。

腐败分子所谓的“安全法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伎俩

中共江蘇省委群眾雜誌社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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