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鵬運氣861
按照規定:持有B級(含)以上大型車輛駕駛證的車主,如果一個記分週期內有扣分記錄,需要在本輪記分週期結束之後的30天內到車管所或指定地點參加不低於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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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結束之後會發放一份通知,再次到業務大廳錄入信息就可以了。參加學習不用體驗、不用交費。如果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扣分記錄則免去駕駛證年審,到期換證就可以了。
不過只要被扣分就要按時去參加學習,學習時間固定不變,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後。不按參加學習,駕駛證是未審驗狀態,期間不能開車,否則被查之後會被處以200~500元不等罰款,如果延期時間較長駕駛證有可能會被公告停止使用。如有駕駛證被扣分,建議按時參加學習,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