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殺妻案

不該出現的案件

清朝雍正年間,湖北麻城縣的塗如松娶了楊氏為妻。二人感情不好,楊氏經常因為夫妻矛盾回孃家。一次夫妻吵架之後,楊氏不知所終。

楊氏弟弟楊五榮懷疑姐姐被姐夫殺死後藏屍,苦於沒有人證物證,於是到處尋訪。有個叫趙當兒的,跟楊五榮說:“是的,我早就聽說塗如松殺你姐姐的事情了。”楊五榮大驚,拉著證人趕赴縣衙。

縣令湯應求問證人,既然知道殺人之事,那麼如何殺人,屍體藏於何處。趙當兒支支吾吾,答不上來。縣令又詢問楊五榮,發現是楊五榮家族的族長生員楊同範教唆楊五榮來打官司。於是駁回了楊五榮的狀紙,褫奪了楊同範的生員資格,併發出佈告通緝失蹤的楊氏。

這場訴訟楊氏族人全敗,楊氏一族非常氣憤,私下商議認為一定是塗氏家族向縣令行賄導致官司一邊倒。於是楊氏族人加大了尋找楊氏的力度。

功夫不負有心人,楊氏很快被找到了。原來楊氏與丈夫吵架後,找到青梅竹馬馮大,在馮大家住了一個月。

楊五榮找到姐姐楊氏後,楊同範聚集族人商議。楊氏一族紛紛表示,這已經不是楊氏一個人的事,而是楊氏家族與塗氏家族兩個家族之間的事。如果把楊氏交給官府,不僅便宜了塗如松,而且楊氏家族之前的委屈就白受了。楊氏族人商議之後,竟然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繼續藏匿楊氏,等時機成熟時再繼續行動。族長楊同范家大業大,就把楊氏藏在了自家。

不是機會的機會

一年之後,楊氏族人的機會來了。河灘上發現了一具被狗啃過的屍體。由於腐爛和啃食,屍體的頭髮、衣服、腳趾都已沒有。楊氏家族如獲至寶,立刻報告官府,聲稱這就是失蹤一年多的楊氏的屍體。

衙門立刻派仵作前來驗屍。楊同範出錢賄賂仵作李榮,讓他報告縣令說是女屍。李榮沒有答應。兩天後,縣令也來驗屍,但因過於腐爛,不能辨別性別,於是暫時入殮。

楊氏族人腰桿立刻硬了。一方面派幾十人跑到縣衙大聲喧譁,要求縣令主持公道,不能偏袒;一方面派人去湖廣總督衙門告狀,聲稱縣令貪贓枉法,請總督做主。

時任湖廣總督是滿洲鑲藍旗人喜塔拉·邁柱。他是個肯為民做主的好官。聽聞縣令貪贓枉法,決定啟動調查。於是另行委派廣濟縣令高仁杰重新查辦此案。

高仁杰認為總督交待的事情要辦好,內心便傾向於塗如松殺妻,縣令包庇,於是專門搜查有罪證據。其他辦案人員也領會了領導意圖,仵作薛某報稱,屍體是女屍,而且屍體肋骨有重傷。

三 不擇手段的辦案

高仁杰據此向總督報告稱塗如松殺妻、縣令湯應求受賄、仵作李榮虛假鑑定。總督邁柱肯定了他的報告,並批准高仁杰加大審訊力度。

高仁杰領命,開始對涉案人員進行刑訊逼供。塗如鬆起初不肯招供,高仁杰就用燒紅的烙鐵燙他的肉,青煙騰起、焦灼有聲,捶楚之下,全部認罪。仵作李榮直接死在刑訊之下。

眾人雖然都認罪,但因河灘上發現的屍體沒有頭髮、沒有腳、沒有血衣。這些隱蔽性的物證如果獲得不了,光靠口供本案無法成為鐵案。在辦案人員刑訊逼供之下,塗如松只能招供說把這些東西埋在了荒郊野外墳墓之中。於是高仁杰帶著塗如松去墳墓發掘這些物證,但總是找不到。於是陷入了“刑訊—招供—挖墳—刑訊”的惡性循環,麻城附近的無主墳墓幾乎被挖了個遍,也沒有找到這些物證。

麻城殺妻案

塗如松的母親心疼兒子一次次活受罪,覺得還不如讓他快點死。偷偷剪下自己的頭髮,將其中白髮剔除,湊成一束,又用剪刀剪破手臂,用血染紅一件裙子。將這些東西偷偷埋在河灘,然後招呼衙役來發掘。衙役如獲至寶,因為物證起獲,案件審結。

案件上報給黃州知府蔣嘉年複核。蔣知府閱卷後發現本案疑點重重。又命令知府衙門的仵作去驗屍,都說是男屍。但不久山洪暴發,存放在知府衙門的屍體被水沖走,於是沒有對證。

總督邁柱乾綱獨斷,最終還是以塗如松殺妻,判處斬刑;湯應求受賄,判處絞刑。

二人生無可戀,專等時辰耗盡,轉世投胎。

四 不期而遇的真相

就在此時,案件卻峰迴路轉。

楊同範妻子生孩子,接生婆發現是難產,嬰兒頭頸被胞衣纏住遲遲出不來,需要幾個人幫忙掐腰才能出來。一時間哪有那麼多人!情急之下,楊同範妻子喊道:“三姑救我!”楊氏立刻竄出幫忙。

楊氏被殺案件,麻城盡人皆知。接生婆立刻就認出了楊氏。窘迫的楊氏跪在接生婆面前苦苦哀求不要走漏消息。接生婆無奈之下答應了。

接生婆回到家,越想越不安。於是跑到縣衙報告。

原來的縣令湯應求身繫囹圄,新縣令叫陳鼎。陳鼎聞言,立刻將此事上報了時任江西巡撫吳應棻。吳應棻認為事不宜遲,如果行動遲緩,萬一將楊氏隱匿他處則冤案難明,命令陳鼎立刻抓住楊氏。陳鼎便假裝楊同範窩藏妓女,親自率領衙役突襲楊家,挖地三尺,抓到楊氏。至此本案真相大白。

五 不肯服輸的總督

案件至此本應了結。塗如松、湯應求被釋放,楊同範、楊五榮因誣告陷害被抓。但總督邁柱不服。

縣令陳鼎把案情的最新動態向湖北巡撫吳應棻、湖廣總督邁柱作了報告。巡撫吳應棻隨即上報朝廷。總督邁柱為了免責,也開始想辦法補救。楊同範踹知總督想法,便將計就計引誘楊氏說自己是娼妓不是塗如松妻子,楊同範同時承認自己窩藏娼妓,想把水攪渾。總督邁柱遂把這兩份供詞上報給了朝廷。這樣一來,不僅案件出現了兩個版本,總督和巡撫也明爭暗鬥、勢同水火。

面對這種情況,皇帝也無法下結論。於是將邁柱徵召入京,拜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另派戶部尚書史貽任湖廣總督,查辦此案。史貽的調查結果,與麻城縣令陳鼎呈報的案情經過完全符合。於是恢復了原麻城縣令湯應求的官職,楊同範、楊五榮都被處以斬刑。至此本案才算終結。

邁柱仕途並未因此案受太大影響。乾隆皇帝繼位之後,邁柱又兼管工部。乾隆二年,因病解任。乾隆三年死,諡文恭。

吳應棻仕途也並未因此案受太大影響。他乾隆元年,進京任職。乾隆三年,在兵部左侍郎任上去世,未獲得朝廷給的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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