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48歲。
與下方:
桂枝三錢,白芍三錢,生薑三錢,大棗三枚,蒼朮三錢,茯苓四錢,附子二錢,炙甘草二錢。
二診(1965年10月27日):服上方六劑。白天微覺輕鬆。
原方增附子為三錢。
三診(1965年11月3日):臂疼已,頭可後仰,但兩臂麻木未除。
原方增附子為三錢半。
四診(1965年11月10日):右手尚麻,但已能寫字,脈沉實。
上方繼服三劑。
五診(1965年11月29日):麻木減,餘症盡除。
原方增附子為四錢,將息之。
胡希恕先生治癒痺證的病例甚多,並強調仲景所論,瘦證“慎不可以火攻之”,認為從外往裡的治法無益於痺證。可參見本書上篇第三章“講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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