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秦始皇真的焚書坑儒了嗎?

簡單歷史客

秦始皇確實坑了一批人。

但是這一批人中絕大多數是方士,並非儒生。

什麼是方士?

就是那些方技之士與數術之士,自稱能訪仙煉丹以求長生不老的人。

長生不死是人類的共同願望,秦始皇也是人,也不例外。早在始皇帝焚書之前,就有徐福向秦始皇建議遠去海上仙山求取仙藥,以求得長生。然而在花費大量人力物力之後,徐福卻遲遲未歸,最終杳無音信,成為始皇帝心中的一個牽掛。

秦始皇像

始皇三十五年,也就是焚書之後的那一年,有一個叫盧生的方士神秘兮兮地對秦始皇說:

“臣等求芝奇藥仙者常弗遇,類物有害之者。方中,人主時為微行以辟惡鬼,惡鬼闢,真人至。人主所居而人臣知之,則害於神。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爇,陵雲氣,與天地久長。今上治天下,未能恬惔。願上所居宮毋令人知,然後不死之藥殆可得也。”(《史記·秦始皇本紀》)

大意就是,那些成仙的真人都是行蹤詭秘的,陛下如果也想找到不死之藥,成為真人的話,就不要讓人知道你的行蹤。

秦始皇聽信了這個聊勝於無的建議。

“乃令咸陽之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複道甬道相連,帷帳鐘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

當時還真的就有人因為洩露了秦始皇的行蹤,而被處死的。

“始皇帝幸梁山宮從山上見丞相車騎眾,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後損車騎。始皇怒曰:‘此中人洩吾語。’案問莫服。當是時,詔捕諸時在旁者,皆殺之。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

秦始皇按照盧生的建議,真的是讓人不知所蹤,還因此處置了一批洩露其行蹤的近侍。

而侯生、盧生卻背地裡說秦始皇的壞話:

“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並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倖。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

說完這些,還真就逃跑了。

從上述“侯生、盧生”所述理由來看。“獄吏得親倖”是秦國以吏為師的體現,也是秦法推行的客觀結果。“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這也是依法辦事的體現,不能任由方士騙吃騙喝,最終拿不出個結果吧,這也是二人逃跑的直接原因。就是害怕搞不出不死之藥,難逃秦法制裁。至於最後說秦始皇貪戀權勢的說法,何嘗不是秦始皇勤政的表現?因此可以總結,這兩人就是騙吃騙喝,最後兜不住了,找個理由說說秦始皇的壞話,然後就跑了。

始皇聽說這件事,“乃大怒”。別說秦始皇了,正常人都會生氣的,聽你的建議,好好待你們,最終卻說我壞話,一走了之!

秦始皇最終如何處理此事呢?《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如下:

“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
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

由此可知,秦始皇所坑之人,多是騙吃騙喝的方士等人,並非常說的儒生。而坑這些人的原因,也純屬這些人咎由自取,加之秦法嚴酷,故有“坑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的歷史。並不能因此說秦始皇殘暴。


熊二History

“坑儒,即坑殺儒士”,應該說大體正確。

關於焚書坑儒事件,據《史記》記載,咸陽所坑埋的460餘人,身份是“諸生”,也就是儒生。《史記》所謂“犯禁者”,當指犯“藏《詩》、《書》、百家語”、“偶語《詩》、《書》”、“以古非今”之禁,犯這類禁的“諸生”當然是儒生。

太子扶蘇諫言“諸生誦法孔子”,更說明所坑“諸生”即儒生。

西漢孔安國《尚書序》首稱其事為“坑儒”: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

以下諸家也都以為坑殺的是儒士:

劉歆《漢書·劉歆傳·移書讓太常博士書》:陵夷至於暴秦,燔經書,殺儒士,設挾書之法,行是古之罪。

班固《漢書·地理志下》:並六國,稱皇帝,負力怙威,燔書坑儒,自任私智。

趙岐《孟子章句·題辭》:逮至亡秦,焚滅經術,坑戮儒生,孟子徒黨盡矣。

潘岳《西征賦》:儒林填於坑,《詩》、《書》煬而為煙。

關於坑儒的不同理解

方士求仙未果,繼而逃亡引發了坑儒事件,始皇發怒也要衝著方士,如果說被坑者都是儒生,方士盡皆逍遙法外(或如盧生、侯生那樣逃匿而去),無論如何說不過去。揆情度理,所坑460餘人中必有相當數量的方士。

宋人甚至認為所坑都是方士,宋蕭參《希通錄》:“古今相承,皆曰‘坑儒’,蓋惑於扶蘇之諫”,“自扶蘇一言之誤,使儒者蒙不韙之名”。

陶宗儀《輟耕錄》“論秦蜀”條持同樣的說法。

清梁玉繩《史記志疑》“其所坑者,大抵方伎之流,與諸生一時議論不合者耳”。

胡適認為所坑僅限於望星氣、求仙藥之方士(《中國哲學史大綱》)

章太炎、顧頡剛等人也持類似看法,恐不符合事實。

這裡有一點必須辨明:《史記·淮南衡山列傳》所謂“殺術士,燔《詩》、《書》”;《史記·儒林列傳序》言秦皇“焚《詩》、《書》,坑術士”,句中“術士”指儒術之士,非指方術之士,讀上下文可知。之後《漢書·儒林傳》也有所謂“燔《詩》、《書》,殺術士”。不過,《漢書》中其他篇什,如《漢書·五行志下之》“燔《詩》、《書》,坑儒士”,《漢書·地理志下》“燔書坑儒”,都明確認定“坑儒”還有另一種情況,即儒生兼事方術,方士兼習儒術,以致身份難明。

例如盧生、侯生,二人為始皇覓神仙、求仙藥,應是典型的方士,而他們“誹謗”始皇的那番話,卻是十足的儒生口吻。從盧生、侯生的稱謂看,也像是儒生。

《鹽鐵論.散不足》篇記述,始皇之時“燕齊之士釋鋤耒,爭言神仙方術,於是趣(趨)咸陽者以千數”。這麼多方士聚集京師,當然是衝著始皇求富貴來的。但本色的方士僅挾不大高明的騙術,不足以造成影響,只有兼習儒術,掛儒家的招牌,才能夠號召徒眾,盜名攫利。從儒生一面說,單純的儒術派不上用場,既然始皇迷信方術,他們兼習方術或棄儒專事方術也應是平常事。

總之,儒生、方士互相仿習,取長補短,應是當時的風尚。可以認為,被坑之“儒”中當有許多這種半儒生半方士的角色。

清人光聰諧《有不為齋隨筆》謂“‘術士’指方士亦可指儒生”,所言至當。

至此,可以為“坑儒”的“儒”下一斷語云:儒生、方士的總名。自然,“坑儒”的準確說法應是“坑儒生、方士”。


鄧海春

沒有,秦朝的歷史是由漢朝編纂的,而且根據最新發掘的史獻材料發現,秦始皇當時焚燒的只是亂七八糟的各種雜書,對於當時統治不利的書全都燒掉了,留下的全是經世致用之學。不過法家居多。


賈怡宏

世人都說始皇帝焚書坑儒是對文學界進步的阻止,出於個人自私而坑殺儒家弟子,其實焚書只是把所有文字統一,的確坑了一些人,不過那只是些方士,或稱術士。秦

焚《詩》《書》《醫》《卜》之類的文籍,不在焚燒之列。司馬遷所著的《史記》中從未提起過“坑儒”


用戶93904711965

並沒有大規模的坑儒。而是坑殺一些妖言惑眾老百姓思想的人,然後有四百多諸生被牽連活埋於咸陽。史記上說的是諸生。並不是儒生。儒生一詞最早出現在西漢。那時候秦始皇都死後一百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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