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實名制給建築業企業帶來哪些風險?財務人你清楚嗎?

工人實名制給建築業企業帶來哪些風險?財務人你清楚嗎?

人工費在施工成本中所佔比例大約為30%左右,是工程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根據筆者從事培訓和諮詢的實際來看,人工費也是存在較高財稅風險的領域,在勞務資質行將取消、建築工人實名制漸行漸近、社保改由稅務機關征收的背景下,廣大建築業企業應當提前謀劃,規避風險。

工人實名制給建築業企業帶來哪些風險?財務人你清楚嗎?

多數建築業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以及勞務企業)以工資表的方式入賬,存在以下風險:

1、既然是工資表,那就意味著應當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存在法律風險。

「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將勞動合同信息納入實名制管理,嚴禁用勞務分包合同代替勞動合同,杜絕代簽合同。到2020年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全覆蓋。」

——《關於培育新時期建築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建辦市函〔2017〕763號)

2、如果建築業企業直接向工人支付工資,必須履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義務,也就是說不管是否超過3500元,都得申報,否則存在涉稅風險。

工人實名制給建築業企業帶來哪些風險?財務人你清楚嗎?

「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以下簡稱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時,不論其是否屬於本單位人員、支付的應稅所得是否達到納稅標準,扣繳義務人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應稅所得個人(以下簡稱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項目和數額、扣繳稅款數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

本辦法所稱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的單位和個人。」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5〕205號印發)

3、如果建築業企業存在虛增用工人員數量、虛減工人工資、冒用未實際僱傭人員信息等行為,將存在被認定為偷稅的風險。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4、全面推開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之後,工人技能安全培育情況、出勤、完工數量質量和誠信評價等信息將實時共享,冒用他人信息虛增工資將無所遁形。

5、明年3月前國地稅合併後,將履行徵收社保的職能,屆時工資薪金企業所得稅扣除金額、個人所得稅扣繳明細申報金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金額,將由稅務機關統一掌握,橫向比對是大概率事件,後果如何,可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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