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避孕藥懷孕了,孩子能要麼?

吃避孕藥當然是不想懷孕了,但生活中就總有那麼一些不如意的事發生,明明已經吃了避孕藥,但還是懷孕了,那該則麼辦?孩子還能不能要?

這裡,龐醫生要科普一下的,避孕藥分三大類,你用的是哪一種,決定了答案的是否。

目前臨床上常規避孕藥有:

1、每月只需服用一片,即可達到長達30天的避孕效果——長效口服避孕藥。

2、需要每天服用一片,一般一盒是21片,連服21天——短效避孕藥。

3、只有一片或兩片,只吃一天或兩天——緊急避孕藥。

吃了避孕藥懷孕了,孩子能要麼?

吃了避孕藥懷孕了,孩子能要麼?

吃了避孕藥懷孕了,孩子能要麼?

而最常見的市面上能買到的避孕藥是——毓婷(緊急避孕藥);

媽富隆、優思明、達英-35(短效避孕藥)。

應該說國內用得最多的是第二和第三類,也就是短效避孕藥和緊急避孕藥。

長效避孕藥市面上很少,如諾亭好(長效口服避孕藥)。

那服用避孕藥對嬰兒是否有不利的影響呢?我們看看文獻——

2000年修訂的世界衛生組織的《避孕方法選擇的醫學標準》中認為:“在妊娠期間服用口服避孕藥未發現已知的對母嬰的不利影響”。

《中華婦產科》(第2版)中的表述為:“近年來隨著流行病學研究方法的改進和資料的積累,以及藥物致畸機制認識的深入,對於口服避孕藥與先天畸形關係的認識比較一致,認為臨床應用劑量的口服避孕藥並無明顯的致畸作用。”

所以大概也就是在20年前,業界已經達成共識:口服短效避孕藥和緊急避孕藥對妊娠無明顯不利影響。也就是一天吃一片,一個月吃一盒的這種避孕藥,或者是一盒兩片,吃一次達到事後避孕的這種避孕藥,如果懷孕了是可以繼續妊娠的。

但對於長效口服避孕藥,專家的的意見是一致的:“使用長效避孕藥者,若準備妊娠,建議停藥3個月至半年後再受孕。”但慶幸的是目前在國內基本上很少用長效避孕藥,長效避孕藥老外用的比較多,最常見的是皮下埋置。

吃了避孕藥懷孕了,孩子能要麼?

所以答案已經很明顯了——吃了避孕藥意外懷孕了的話,也是可以考慮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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