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我的團長我的團》

《我的團長我的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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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電視劇的團迷,不知道有沒有看過小說,記得小說裡面曾這樣提及:

唐基問死啦死啦對赤黨份子的看法,

書生不能沒有,但空談誤國。

其實這句話的意思顯而易見,但是我卻不能去說實話,只想說一句,成王敗寇!其中的意思大家去見解吧。

講一下各個人設吧

第一個死的是要麻,臨死前正在跟迷龍比,誰的見識多,誰的家鄉比較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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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第一個死的算是李連勝吧,我其實內心也很矛盾,李連勝也算是吃過豬肉燉粉條的人,被日軍打靶了,最後一刻這個乞命的吉林敦化的東北佬喊出了給我一槍痛快的狀語。給我帶來的震撼絕不亞於俄羅斯車臣戰爭裡的那句向我開炮!我說的李連勝比較多一點,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想說,儘管人設和要麻一樣很卑微,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往往給人帶來的都是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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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丫(不要叫康丫,叫康火鐮,叫康丫活不過二十五)

肺部中彈,康丫說:

“看不清”

那段是真的虐心,死了屍體還被日軍的剷車挖了出來,鏟到山崖下面,太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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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書蟲,赤色小螞蟻,第一次當排頭兵就死了,團長和孟煩了看到他就想起二十年前的他們自己,是何其的相似,心懷希望,無所畏懼。

你們的人死了。。。然後音樂響起。。。

那個人笑著說,他連鞋帶都不會系,我瞬間淚崩了。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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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獸醫,炮灰團裡最把命當命的人,把別人的命也當命的人,心不惡毒,嘴也不惡毒,他說“額是傷心死的”

“俺的約思(鑰匙)內?”

他從不惡毒,他死的那天,炮灰團瘋了!正如他們所說的那樣,我們失去了軟弱,卻沒有變得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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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文章是個悲天憫人的人,他珍愛自己的生命,更珍愛別人的生命,他見不得年輕的生命被白白地浪費。

然而,在得知他的軍隊要北上討伐共軍時,他選擇了抗拒,而這個抗拒是要以生命為代價的。初讀這本書,讀到授勳典禮時,我的心情和旁觀的孟煩了是一樣的。我恨不得衝上去給龍文章一耳光,叫他停止他那自殺性的言論。這個坑沒底,你他媽別跳!

龍文章還是說出他“大逆不道”的心聲,不管不顧地在黃泉路上狂奔:

“師座說我是短兵相接的天才,百戰百敗的天才,偷雞摸狗的天才,那都是虛的。我現在說實的。實地就是,我只想讓事情是它本來該有的樣子——我是這麼一個狗屁不通的天才!條條路都走不通,可我還是做不到,做不到你們要我做的,把陋習說成美德,把假話變成了規矩,把抹殺良心說成明智,把自私說成了愛國,把無恥變成了表演,把陽痿說成守身如玉,把欺凌弱小說成正義,把人變成炮灰,把炮灰變成榮譽……

……把內戰說成無奈,把屠殺說成必然之舉。我平生最快活的時候居然是在南天門上的三十八天,因為在那裡敵人就叫作敵人,穿和我們不一樣的衣服,向我們開槍,魚和網的關係,死和活的問題。現在,我說了這麼些話,你們再用不著我了,你們就當我是瘋子。

可是我還有袍澤弟兄。我倒是開脫了,我還沒幫他們……我得幫他們。

……我現在就幫他們

——請師座讓我帶著共黨的軍隊去蕩平日寇吧!

——請師座讓我帶著共黨的軍隊去蕩平日寇吧!

——請師座讓我帶著共黨的軍隊去蕩平日寇吧!”

他是在尋死。我看了他這番話,好想哭,恨他不爭氣,恨他口無遮攔,恨他任性。但是這就是龍文章啊。之前他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因為他在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讓事情變回它本來該有的樣子”。現在上峰命令他將槍口調向自己的同袍,他斷然是不能接受的。

朝聞道,夕可死矣。他已經守住了該守的道,便以死明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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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煩了是個怯懦的人?

如果他真的膽怯,他一個北平知識青年,是不會參軍,更不會來到禪達的。

孟煩了最大的問題是他不相信。他不是怕死,他是怕無意義的死。他不相信在上峰的帶領下,他和他同袍的死能換來什麼東西。因為在他從軍的四年裡,他們死了無數的人,但是地卻只有越丟越多——他一個北平大學生,已經跑到了怒江邊了。

他是個學生,算是那個階段最早接受啟蒙思想,知道每一個生命的價值的人。他跟迷龍說,自己的命無價,別人的命也金貴。命不是那樣用的。他知道一將功成萬骨枯,知道在上峰眼裡他們連博弈的籌碼都不算,知道他的上峰會為了自己的利益驅趕著他們去無謂送死。這也是他為什麼天天和炮灰們混在一起的原因——他一眼看得破軍隊高層那些心眼,也不屑所謂的精銳、嫡系,對他來說迷龍不辣蛇屁股獸醫這些小人物,遠比軍部的什麼陳大員高貴得多。

那個時代的學生兵多金貴啊——他其實來自於何書光張立憲的世界,和迷龍不辣們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世界。但他瞧不上那個世界,他寧可和炮灰們呆在一起,和他們同命。這是一種沉默的決裂。一種傳統知識分子式的傲氣。

但是他又無比渴望相信。迷龍說阿譯和煩啦是孿生兄弟,我覺得實際上孟煩了是有一些羨慕阿譯的。所以他天天挖苦阿譯,因為他也想像阿譯那樣單純地相信一切,但他不能。他的痛苦來自於他的清醒和理性。他感情上早就相信了死啦死啦,其實他已經把命交給團長了,但理智上又會提醒他:死啦死啦是否值得他相信?他和其他的那些軍官是不是一樣的?所以他很猶豫,很矛盾,很痛苦。

古希臘的戲劇裡面,除了表演的演員,還有負責交代背景、和演員對話、代表作者發表評論的歌隊。如果說團長是一個普羅米修斯式盜天火的英雄,讓一隊背井離鄉的人燃起希望,那麼孟煩了就是這部劇的歌隊長。

只不過這個歌隊長的精神內核與其說屬於埃斯庫羅斯,還不如說更接近陀思妥耶夫斯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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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醉

他和小醉互相喊著各自的話,誰也聽不到誰到底講的什麼,原本一個表達愛意的大好機會,就這樣漸行漸遠,兩個人也終是漸行漸遠。雞同鴨講,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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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啦大喊“是我弄的!”小醉也喊“我不做了!”兩個人彷彿已經暗暗為對方付出著什麼可是始終是背道而馳。

小醉大喊著“我不做了!我不做了!”就這句話,對煩啦來說又是喜事又是憂愁。小醉為了他,為了她的男人放棄了原本可以維持自己生活甚至可能過得還不錯的職業,去河邊給部隊洗繃帶。這無非意味著小醉已經把自己“許配”給這個邋里邋遢的男人,可是這個男人卻最終讓她掛回了那個土娼接客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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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逃兵被抓時候瞎嚷嚷的“我就是你男人!”,就連最後的最後沒有跟小醉在一起,也是因為他的心中,有這個人。

那是愛嗎?說不上是,我一個女孩我要是小醉,等著個“是你!”,等著個來找自己都要萬分驚異的男人,面對這若有若無的感情,很難把它歸置到愛裡。

可能頂多是喜歡,在戰火紛飛的時候,有一個可去的地方,那就是小醉的家。 小太爺在他扎的略微有些恐怖的稻草人身上套上他的破衣服,立在小醉院子中央,好像在表示這個家裡有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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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男人始終是稻草一堆,像死啦被抓走後,炮灰們把他的魂兒寄託在狗肉身上那樣,他把自己附在這個草堆上,因為沒有辦法,他的命他自己都做不了主,何況跟著個不要命的瘋子。

他不能像甚至不願意像迷龍那樣厚著臉皮一次一次的回家,厚著臉皮騙來房子傢俱,但迷龍和他一樣,對自己的小命做不了主。 可迷龍是享樂型的“人生苦短,及時行樂”,迷龍寬敞,手頭也有錢,養的活撿來的老婆孩子,迷龍更沒有那麼多顧及,甚至有時候,他更想拿著手中的大洋帶著老婆孩子一走了之。迷龍想的是過好今天,煩啦想的是以後和以後。

小醉最後被孟煩了讓給了張立憲,

“天給的苦,給的災,都不怪。千不該,萬不該,芳華怕孤單!”

沒寫完

關注,後續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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