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我每月給老婆六千養她,兩年後我提離婚,她拿出一張卡我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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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婆是父母包辦的婚姻,我對她完全沒有任何感情可言,所以在跟她結婚以後,我最不願意地就是每天下班回家面對一下自己完全陌生或者說不愛的人。對我而言,這樣的生活是一種折磨,對我的前女友也是一種折磨。

所以在我看來我不覺得我這樣子婚內出軌是不對的,我爸媽逼著我在娶她的那一刻就應該考慮到這一點,而且老婆在知道我不愛她,甚至討厭她的時候,仍然願意接受父母的安排嫁給我,我覺得這都是她自己自找的。這樣的生活兩個人都不好過,可是我父母逼著我一定不能離婚,至少兩年之內絕對不允許離婚。

婚後我每月給老婆六千養她,兩年後我提離婚,她拿出一張卡我愣了

我完全不懂爸媽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要求,也不想搞清楚這裡面存在什麼交易或者另人噁心的目的。反正我答應每個月給老婆六千塊錢的生活費,她過她的,我過我的,誰也別來干涉誰。就這樣我還是跟前女友住在一起,她理解我的痛苦,所以我更加覺得自己對不起她。

我有時候也會回家拿自己的東西,難得碰到老婆,她跟我也不多話,本來兩個人就過不到一起去,話少也是自然的。我見她把家裡打理得非常乾淨整潔,過著怡然自得的小日子,我還挺高興的,至少她不會來找我的麻煩。這樣一個聽話懂得進退的女人,總比一個一天到晚找麻煩的女人來得讓人安心。

婚後我每月給老婆六千養她,兩年後我提離婚,她拿出一張卡我愣了

我在結婚當天就對她說過,我不會阻止她在外面有男人,同樣她也不要來限制我。在現在看來,她是把我的話聽進去了,偶然回家的時候,會看到有男人送她到家樓下,我覺得將來提離婚的時候,她應該也不會反對的吧。

我每個月給她六千的生活費以後從來沒有管過她的開銷用度,她自己也有工作。我給她的這部份算是對她的一種彌補吧,終於熬到我爸媽說的兩年的時候,我當然立馬提出了離婚。對她對我都是一種解脫吧,果然她看到離婚協議書的時候,也並沒有反對就直接簽了字。

婚後我每月給老婆六千養她,兩年後我提離婚,她拿出一張卡我愣了

我為了對她有所補償把結婚的這套房子準備過戶到她的名下,我問她要卡號,她直接給了我一張卡。說這卡里都是我之前給她的生活費,她一分錢都沒有用,說現在也都還給我。房子的話她沒說不要,我看到她拿出這張卡給我,我就愣住了,她這是什麼意思?

不要我給她的錢,卻不拒絕房子,我一時之間都沒搞明白她是想幹嘛。她後來說這錢她還給我,是因為不想讓自己覺得是被我包養的女人,房子是離婚對她的補償她當然接受。我對她的想法一下子有點搞不明白,兩年的婚姻我都沒看明白她是什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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