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在青島,買房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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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範圍內,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區三市,下同)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下同),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對在上述區域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二、在本市範圍內(七區三市)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現在外地人在青買房是有一定難度的,要有連續12個月的納稅證明或者社保才可以滿足購房資格,而且只能購買一套,如果已經在青已經有一套房,那麼異地戶籍是不能購買二套的。另外今年4月份限售也開始加碼了,在新限售令以後購房的,要從拿到不動產權證書開始算,滿五年才能出售。打個比方,如果現在買了期房,房子3年後交房時拿證,那麼就是3+5年,需要8年以後才可以出售,要是開發商那裡卡殼,交房之後幾年才下證,那從購房到出售要十年以上也是有可能的。


子夜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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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青島買房的條件

1、已婚人士,能提供結婚證(婚姻證明);

2、本人在青島本地無房;

3、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4個月以上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證明(一次性補交的不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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