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儋州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及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需要您的参与、支持与配合!

开展污染普查工作,是为了掌握全国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8年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我市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启动,将于2018年6月至11月底进行入户调查,届时,我们的普查员将佩戴工作证,执行污染源普查任务。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国情调查,不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请您消除疑虑,积极配合,按时、如实地填报有关资料。普查期间,您若有任何疑问,都可向普查员询问,普查员将给您详细的指导,请各普查对象给予配合。

此次我市普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污染源的基本信息、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时间节点为2017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规定,凡在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应在普查员的指导下,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推诿、拒绝和阻挠调查,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各种与污染源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记录及资料。我们将依法普查,保护您的的正当合法权益,对您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配合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儋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致儋州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
致儋州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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