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被車主撞傷,車主說責任認定書是一人一半,她只承擔一半的費用,並要求我們賠付修車費,請問是否合理?

鴨梨_採了個花

先由機動車交強險來支付相關費用,醫藥費最多賠償10000元,死亡、傷殘最多110000元。有沒有責任,交強險都會先賠。如果機動車沒有交強險的,交強險應該賠償的部分,由車主或者其他交強險保費繳納義務人承擔。

如果交強險賠償之後,還有剩餘損失沒有得到賠付的,然後按根據責任劃分承擔責任。看樣子你媽只是行人,沒有開車。行人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同等責任的,賠償是四六開,即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責任。

另外,如果你覺得交警的責任認定不公平,注意按認定書上寫明的日期,向公安局或者區縣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關於車主的車損,也是按照責任劃分來賠償。這個由車主或者駕駛人來索賠。

談不攏,就去法院談嘛。差不多也只能說這麼多,沒法全部細緻地寫完。可以找交警調解,也可以去人民調解委員會(一般鄉鎮就有設置)申請調解。拒絕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來處理。


律法人生

評語:合理,責任一人一半就是所有費用加起來各出一半,行人一般是弱勢群體,出了交通事故通常司機全責,既然責任是一人一半,說明行人明顯違反交通規則被撞暈的。

目前相比與司機開車上路小心翼翼的,行人和非機動車在路上可謂大搖大擺,橫衝直撞,經常無視交通規則,紅綠燈有時候和沒有是一樣的,但是機動車司機就不一樣了,生怕碰到什麼,闖了紅燈之類的。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原因就在於,行人、非機動車是若是群體,所以都得讓著他們。

首先從行人角度來看,行人被撞了,司機肯定有責任的,就算司機正常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行人違法交通規則撞到機動車,機動車也是有責任的,最少也要承擔10%的責任,這是我國交通法對行人的保護,是一件好事,但是這一做法也被不少人詬病,很多行人很好的利用駕駛員“怕出事”的心理作用,讓自己在違章、違規中得到利益!根本就做不到《道路交通法》中所謂的“交規面前,人人平等”!

在責任認定的時候,通常也會偏向行人、非機動車等,當責任判定書下來之後,其實我們不需要纏著機動車司機,機動車司機的保險公司會給我們賠償的,如果投保金額不夠再找司機,如果司機拒絕可以直接起訴,不用擔心司機跑人的。作為行人的一方,再日常中我們自己應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這樣其實也有一定的好處,第一:行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更容易受到損害;第二個:對機動車一方加大“注意義務”的要求,因為增大了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就能夠讓駕駛員更加謹慎,提醒自己避免發生於“弱勢”一方發生交通事故。

最後,既然責任書說責任各半,理論上是應該包括車輛維修的費用的,畢竟司機也受到一部分損失,但是還應該提倡司機處於人道主義,免除傷者對汽車的維修費用。


化工機器人

這個問題由我來說說我的看法,首題主的媽媽被機動車撞傷以後,已經經過了公安交通部門兒責任認定,如果雙方對認定的事實有爭議,可以起訴到法院來判決。如果雙方在認定書上都已經簽了字了,就證明已經認可交警部門兒的責任認定。這樣的話,如果再走後續的法律程序,會比較麻煩。

下來我們再說說什麼叫同等責任,如果認定書已經認定行人和機動車各付一半兒的責任,就證明行人在交通行為中也有違法的行為,是要承擔屬於自己的責任的。一般想這種情況下,機動車會承擔大於50%的責任,因為我國法律有一條規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及行人在交通事故中沒有任何責任,也要承擔10%的責任。這是對非機動車及行人的弱勢群體的法律傾斜。



再說說產生的經濟方面的損失,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傷者的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以及車輛的損失費。以上這些費用組合成交通事故的全部經濟損失。首先由保險公司先行承擔,傷者費用是1萬塊錢,車輛損失是2000塊錢,如果造成人員死亡咋在交強險和商業險裡面賠付。


這就已經很清楚了,喝的行人和車輛都是交通的參與者,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法律認定的責任劃分,是要遵守的,判定你同等責任,你就得承擔同等責任下需要承擔的經濟損失,這一點是沒有爭議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軍哥有話說


唐伯俿點蚊香

首先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三項費用如果不超過10000,由機動車交強險承保公司全額賠償,超過10000元的部分由機動車商業三者險在保險責任限額內按責任承擔。其餘部分由行人自行承擔。

第二,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如果傷情較重構成傷殘,還應當有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這幾項費用如果不超過110000元,應當有交強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110000元的部分,由機動車商業三者險公司按責任賠償,其餘部分由傷者自行承擔。

第三,對於行人的財產損失,如果不超過2000元,由交強險承保公司全額賠償,超過2000元的部分由機動車商業三者險公司按責任賠償,其餘部分由傷者自行承擔。

第四,行人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行人不賠償機動車的車損(即行人不賠償機動車的維修費)


loveyjm

我是修理廠理賠員,算是和你這個問題相關的人吧,這種情況首先你認不認可交警判定的同等責任?不認同就去複議,認同接著看。同等責任是他車損維修費有你一半,你人傷費用有他一半。前期一班互不墊付費用,多數情況車主會第一次墊付住院押金,就不會再管,後面等著保險公司處理。他修好車,你醫好人,拿資料交到保險公司他的保險就會賠付下來,一般人傷費用比車損高,所以他還是要給你錢。PS:給你出個點子不要噴我,找關係給你媽做傷殘鑑定,別擔心很容易過,雖然車主和保險公司都不認可,但是一般都會賠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後期養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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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搞不懂了,一個人畜無害的回答,咋就永遠審核未通過!!!

看了描述,按法律來說沒啥問題呢。

法律之外的,沒辦法啦,遇上就自求多福啦。如果遇到豪車撞了你,讓你陷入不可描述境地也是有可能的。

交強險不夠,剩下的雙方損失加一起按責任分擔。

比如,純粹比如,純推理哦。行人治病花了一點點,他豪車修理調試花了一大筆,責任劃分,行人還要出一大筆賠給豪車。

上哪兒說理去。

遠離土豪,遠離豪車,就是自求多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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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孫-壽元調養

非常合理!

1 既然是一半一半,那麼就應該是所有損失都雙方各自承擔一半,這裡面主要包含兩項費用:你媽媽的診療費,和車主的修車費。

2 沒有任何法律要求車主必須墊付傷者診療費,即使是車主是全責的情況下,更何況還只是一半責任。


I天I平地I方I

其實車主也願意負全責,這樣的話,保險公司才能給他賠償所有的損失。包括對方醫療費和自己車輛的損失費。但這個需要對方配合才行。如果司機自認負全責,對方不應該提出過分要求。否則司機也不敢這樣做。


晴天1975

交通事故的賠付依據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責任一半就意味著一方賠一半,一半是怎樣計算的,事故雙方所有的事故經濟損失相加,為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總額。交通事故經濟損失總額的一半,就是交通事故責任分擔的各方應當承擔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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