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在學校被外校校長打骨折,校長不聞不問怎麼辦?

北斗星文學

這有啥怎麼辦的啊?報警啊!你沒報警嘛?先報警!把那個校長抓起來再說。

報警之後,公安會安排你做傷情鑑定,如果是骨折最低也是輕微傷了吧。那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就可以了,肯定那個校長要拘留的。然後你們協商賠償,如果談妥,一切OK,如果談不多,就要走司法程序。

不過他是校長,就是黨員,你還可以去紀委舉報就可以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依法舉報就可以了,放心紀委一定給你一個滿意答覆。其他事情根本就不需要你考慮。

如果傷情鑑定是輕傷,那就完蛋了,那個校長一定判刑。你仍舊依據以上辦法舉報就可以了。

至於校長不管不問,那都不是當前需要解決的事情,先將罪犯繩之以法才是最要緊滴。有處理結果了,在收拾校長即可。很簡單嘛,你天天上班,不學文件嗎?這不是校園安全世故嘛,可以往哪裡靠哦!


走過路過自然飄過

這件事,沒什麼好說的,你可以採取以下幾個途徑維權:

首先,直接報警,交由警方來調查處理。

外校校長進入學校,把正在上課的老師拉出來打了了一頓,毫無疑問,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二十三條“擾亂公共秩序”的第一款: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按照此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導致手指骨折,手指骨折一般為輕微傷甚至可能是輕傷,如果是輕傷的話,還涉嫌違反《刑法》!那麼,該外校校長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其次,向上級舉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面調查處理。

針對本校校長在教師被毆打致傷後不聞不問的態度,個人以為,完全可以視作不作為甚至是瀆職:保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護教師在校園內不受傷害,本來就是學校的職責之一,作為校長,對此不聞不問,你完全可以區教育局舉報,請教育局深入調查。

最後,說你是什麼樣的行為讓外校的校長衝進教室來打人??

我還想說的是,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作為校長,一般來說,應該是比較溫文儒雅的,至少,應該有處變不驚的涵養。並且,他也一定知道這種行為的後果——輕則誡勉談話,重則免職撤職,甚至有可能會被刑事處罰,可是,他卻不管不顧,毅然決然,以身犯險,可見,在此之前,你的有些做法,實在是讓他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了!

在這一點上,你是否自己也要反思呢?再看整個題注,似乎你都是受害者,在賺取同情,可背後的隱情,一點都不透露——也許,某些行為,我也會憤而拔刀的!


三水三心
  1. 報警,由警方固定現場證據,為日後的調解或訴訟做準備。如果警方認定對方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則對其實施拘留、罰款的行政處罰。

  2. 就醫,收拾好各種票據。到教育主管部門投訴校長不作為,要求對其作出處理。

  3. 進行傷殘鑑定,為可能的賠償準備證據。如果人身損害達到輕傷以上,則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對損害人作出刑事拘留,案件變成刑事附帶民事,受害人等候法院的審理和判決,對民事部分判決不服,則提出上訴。如是輕微傷,再進行下列步驟:

  4. 在警方的主持下進行調解。調解不是必經程序,可以直接進入訴訟。

  5. 調解不成時,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判決被告作出損害賠償。

  6. 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7. 再不服,申訴。


老韓閒聊

我發現一個問題,提問者往往會對事件的前因不說,專揀對自己有利的說,然後在媒體上裝弱者,賺同情,造聲勢。


你光上一個被打殘的手的圖,不免讓人心生疑惑——

一、莫非事件的起因與你的手有關?

摸了不該摸的什麼了?拿了什麼不該拿的了?賭博了?…………

二、對方是個校長一般情況下不會是弱智,無緣無故在那種場合下打人什麼後果相信他比你清楚,除非憤怒讓他不能顧及那些了,否則,這個校長肯定是個二傻子。

三、你校校長不聞不問,只能理解為一個是你個人與校長有過節,他裝著不知道,任憑事態發展。一個是你們校長知道你做的什麼事,沒臉上前阻止。

四、有人認為你和校長有過節,讓外校校長來收拾你,那也太小瞧外來校長了,他會給你們校長冒如此大的風險嗎?!

如果以上分析不錯的話,你仔細分析一下看是報警還是私了吧。
當然,如果以上都不成立的話,正義都在你方,毫無疑問,報警走法律程序吧,法律應該還你公正的。



沉默石頭要說話

情況分析:第一,打人是不對的。

第二,外校校長進校打老師,本校校長不聞不問,這兩個校長可能提前溝通了。

第三,這個老師可能在校與校長關係不好,在校外嚴重冒犯了校外校長。

第四,兩個校長關係很好,那老師得罪了校長,校長不好下手,叫校外校長來打。

處理建議:第一,如果老師做了虧心事,就自作自受。

第二,老師如果有理,就向當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反映或當地派出所反映。

第三,老師確實有理,又得不到解決,就到當地政府反映。


執著202515251

這個問題,老師在校被打骨折,無法理解校長為什麼不聞不問呢?沒有任何處理方式麼?



  1. 外校校長為什麼會來到學校打老師?
  2. 校長不管是跟沒發生一樣麼?
  3. 老師與外校校長有什麼矛盾才發生這種事情?

報警吧,校內也有出入記錄,課堂上也有學生目睹一切。

如果覺得自己受到傷害!領導不管,自己保護自己!報警立案!也許校長不好管,管不了,畢竟箇中原委只有你們當事人清楚怎麼回事!校長不可能阻止你報案吧。


我是Holly

關於"老師在學校被外校校長打骨折,校長不聞不問怎麼辦"的問題?

向警方直接報警的同時,向當地紀檢監察委書面報案。

學校是受法律保護的公共埸所,任何人沒有權力在學校內或學校周邊對教師和學生,實施人生傷害。外校校長對正在上課的教師實施人生傷害,視傷害程度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甚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當事教師無論何種原因,都應當依法向學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報案,並申請做出傷殘司法鑑定。

公安機關會依據傷殘等級,對外校校長做出治安處罰,或傷殘等級構成重傷害,當事外校校長即構成故意傷害罪,在賠償的同時還要受到刑事處罰。

同時,當事教師還要向當地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報案,控告外校校長違反工作紀律,諮意到學校嘔打正在上課的教師,並至使右手無名指小指骨折。

紀檢監察機關會直接或責成教育行政部門對外校校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至於本校校長不聞不問的問題。是該校長履職不夠和責任心缺失,或者與打人校長關係昧味。可以不予理會,依法依規依紀控告即可。

管見了。


世好3

不管什麼原因,被打骨折都是那個校長的錯,可以追究責任,可以依據治安管理條例和教師法來保護自己。

同時,你所在的學校也有一定責任,隨隨便便一個人就可以進學校來打一個正在上課的老師,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相關人員呢?

校長不聞不問一定是有原因的,報警以後警察會找相關人員瞭解情況,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不能像其他答者說的,自己做了虧心事就是自作自受。


自己做的不對,當然是要反省自己的行為,但這也不能成為被打的理由,如果都是這樣用暴力解決問題,那這社會亂成什麼樣子了。該自己承擔的責任一定要承擔,打人者也要得到相應的懲罰。


深悟淺談

得看因為什麼事情。如果是公事,那麼本校校長必須出面維護自己學校職工的權益,否則就是失職。

如果是因為個人矛盾,管是人情,不管跟人家也沒有關係,作為當事人可以報警處理。


心疼的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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