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教師工資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有望基本實現

在十九屆中央集體領導之下,“教師平均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法律條款有望在2019年基本實現。

地方政府主職官員認清形勢

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把教育擺放在最重要位置的重磅文件,以及從上至下依法治國的緊箍咒越念越頻繁,追責的力度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主職官員們不得不認清形勢,不會因未依法依規解決好中小學教師待遇,違背中央和國務院政策文件被追責而影響甚至葬送自己的仕途。當然,一些傻子、楞子官員也可能依然如故,那等待他的仕途之船不知什麼時候說翻就翻。

教師群體自覺性被喚醒併成長

在全國範圍內,廣大中小學教師群體依法依規爭取法定待遇的自覺性被不斷喚醒,而且他們在與政府的合法“較量”中不斷成長起來,因懂法又懂策略,他們爭取法定待遇的成功的可能性更大。比如四川邛崍、貴州仁懷、河南多地等爭取教師法定待遇的維權活動在全國的影響比較大。

其他相關進一步完善和健全

國地稅合併後,更有利於依法依規實現和保障中小學教師的法定待遇,具體原因暫不便多言。解決好中小學教師待遇的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制度更加健全,並逐步形成長效機制。

民間自媒體和官方媒體的推波助瀾

之前,絕大多數官方主流媒體因為存在一些禁區和不可言說的原因,較少關注廣大教師群體的訴求。從這個角度來說,他們的某些屬性和應有社會責任被擱置或弱化。但在十九大新時代執政理念與實施過程中,主流媒體也逐步會轉向到“以人民為中心”上來。

2019,民間自媒體和官方媒體的“雙劍合璧”,在推動依法依規解決中小學教師法定待遇的路上越走越遠,越來越有力,直至基本實現“教師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收入”。

期待全國各地有關教師的待遇的好消息如雪片般向我們飛來!

:特分享某地剛剛出臺的關於績效工資文件的好消息,意在為全國其他縣市提供參考,讓“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儘早恩澤到全國更多地區。

【文件重要內容】

二、發放標準及發放方式

(一)發放標準

從2017年1月開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目標考核獎標準由原年人均1萬元加1個人月基本工資調整為年人均2.5萬元加一個月基本工資。

(二)發放方式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目標考核獎發放方式為:1萬元按月834元納入每人每月工資發放(2018年5月開始統發工資開始執行,原來在統發工資中的“全員績效考核獎”是根據崗位等級發放的,2018年5月開始按平均數放發,因此5月的統發工資會有所增減,請預先告知老師),剩餘的人均1.5萬由單位在次年年度考核後自行組織發放。另外,年度考核優秀、合格人員再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

因當年度到齡退休、辭職、調離、去世等因素未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事業人員1.5萬部分根據其在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實際在編在崗月數按比例計發。

三、2017年1月-2018年4月補發事宜

(一)補發辦法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按年均0.8萬元(全員績效獎)加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按年增幅1.7萬元作補發,事業人員2018年1-4月工資卡內按月發放部分按每人每月167元作補發。

期間到齡退休(提早退休)、新考錄、轉業(退役)安置、調離、去世、辭職以及縣外調入的人員,根據其在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實際在編在崗月數按比例計發。存在正被立案審查等有關文件規定不能發放的情形的,暫緩發放。期間到齡退休人員,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工資統發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的,由2018年4月份工資關係所在單位發放。工作崗位調動但暫未遷移工資關係的,由2018年4月工資關係所在單位發放。

(二)審批程序

2018年5月開始,機關事業人員均按新標準執行。2017年全年作清算補發,2018年1月-2018年4月對工資卡內按月發放部分作清算補發。

2019年,“教師工資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有望基本實現

2019年,“教師工資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有望基本實現

下面是當地教師在群內相互轉告的截圖:

2019年,“教師工資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有望基本實現

期待全國各地有關教師的待遇的好消息如雪片般向我們飛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