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車,到底是代步工具,還是“安全隱患”

目前各大汽車在都不及餘力的推出各種新能源車,來順應市場潮流。在在純電動車中,一些低速電動車,遊走在“灰色邊緣”。這些車輛在製造、銷售、以及售後環節,都和汽車無法相提並論。這些低速電動車的駕駛員,在路馬上橫衝直撞的行駛,更是讓很多司機和行人,猝不及防。我在網上看到有人說,這種低速電動車應該禁止銷售。

低速電動車,到底是代步工具,還是“安全隱患”

但我個人覺得,從目前情況來看,想在短時間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可能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我覺得應該與目前的新能源汽車一樣,從監管、設計、生產、製造、以及銷售等環節,對這種低速電動車有嚴格的監管和管理制度。要明確這種電動三輪和四輪車,是否屬於機動車的範疇,如果屬於,那就必須要按照機動車的管理制度和交通法規實施。從目前來看,這種低速電動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低速電動車,到底是代步工具,還是“安全隱患”

一:車輛的屬性

我覺得如果這種低速電動車屬於機動車,那就要與按照機動車的標準申請機動車號牌,並且上保險,同時按照機動車的交通法規去駕駛。駕駛員也必須取得機動車駕照,才可以駕駛這種類型的車。三輪的低速電動車,如果屬於摩托車的範疇,那也要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如果無證上路駕駛,駕駛員需要對於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後果。

低速電動車,到底是代步工具,還是“安全隱患”

這樣一來,無論是對駕駛員自己,還是別人都有好處。咱們就說個實際的問題,如果這種低速電動車,在路上與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應該如何處理?如果是低速電動車的全部責任,又應該如何賠償?大家知道汽車都是有保險的,至少要有交強險,而低速電動車基本都沒有任何保險,一旦出了問題,車主如果採用“老賴”方式,不想賠償損失,那這一切後果又該由誰來承擔?

低速電動車,到底是代步工具,還是“安全隱患”

如果低速電動車發生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車輛沒有拍照,恰巧又沒有攝像頭拍到事發現場的畫面,找到肇事車輛就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找到之後在賠償方面,又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低速電動車,到底是代步工具,還是“安全隱患”

二:車輛安全性

如果低速電動車屬於機動車的範疇,從車輛的設計、安全性、最大設計時速、續航里程、充電的時間、售後服務等等環節,都應該有嚴格的標準和監管。現在的低速電動車有安全性可言嗎?價格高一點的車可能還有一些安全配置,就算是有安全配置,車輛整體的安全性,符合機動車的標準嗎?這都是個未知數。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於事故雙方,都是一個很大的損失。

低速電動車,到底是代步工具,還是“安全隱患”

更何況很多家長還用低速電動車接送孩子,在這一點上,我覺得更應該加強管理,畢竟已經嚴重涉及到兒童乘車安全的問題。而且對於低速電動車應該加強監管力度,要明確規定,這種車可以在哪些道路上行駛,在哪些道路上禁止行駛。我經常能看到低速電動車開上環路,甚至在最內側的快速車道行駛。尤其是在晚上光線不足的情況下,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低速電動車,到底是代步工具,還是“安全隱患”

巖哥說:除此之外,還要對這種車輛的最大設計時速有嚴格的控制,並且禁止後期私自改裝車輛。一旦經過改裝之後,車輛的安全性更加無法保證。所以我個人的觀點是,在短時間內禁止生產,從目前來看並不現實,但應該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相應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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